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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历史上的“潜规则”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吴思 点击:141次 时间:2013-4-12 13:19:39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强调,要推动促进社会公正的改革,不断地清理有碍社会公正的规则,而且要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
  据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定义:“潜规则”是指规章制度之外的不成文、不公开的规则。“潜规则”一词的创造者,是学者吴思。2001年,吴思的《潜规则》一书问世,影响深远,一版再版,至今风行。
  新春伊始,吴思频频出现在各种公开的讲座,与读者分享他研究历史的心得。
  1978年,吴思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原以为中文系是培养作家的,谁知入校不久,老师说:中文系不是培养作家的,是培养文学批评人才的。吴思觉得还不如去新闻系,到底是培养记者的,而记者跟作家就差一步。新闻系的党总支书记跟吴思的父亲是旧同事,她劝吴思:别到新闻系来,想当记者,毕业以后到报社当就得了,新闻系学的东西不如中文系学的多。吴思打消了念头。毕业以后当记者很顺畅,吴思觉得父执当年的劝告是正确的。
  吴思在大学时代读过法拉奇的作品。当我们聊起法拉奇问基辛格:“如果我把手枪对准你的太阳穴,命令你在阮文绍和黎德寿之间选择一人共进晚餐,那你选择谁?”那个问题时,吴思若有所思地说:“你试验过吗?按照这种方法问过吗?我们什么时候有机会试一次,本身就说明进步了。”而对中国记者在三十几岁以后多转向编辑的现象,吴思大感可惜:“其实深度采访,肯定是年龄越大越好,能问得出问题来。有些老记者,他的气势,他的资历,他的年龄全在那儿,他可以问一些敏感或有深度的问题。记者要是只当狗仔队,那的确不能太老。”
  在大学时,吴思的兴趣更近于历史,毕业论文写的是苏东坡。毕业后干新闻,写现实不断遇到麻烦,又开始研究历史。他甚至发现,半年也不一定能采访出来的东西,只需要花一两个月在历史中探求,往往有所收获,于是渐渐陷到历史里,终于独创了“潜规则”、“血酬定律”等概念。
  如今,吴思正在研究“大赦”的历史。有幸亲历大变动时代,吴思对人性有独特的思考:“人性就是趋利避害,借助这种趋利避害的人性,设计一种激励机制,形成一种利益交换,用安全换制度。”研究了这么久中国历史之后,吴思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持乐观态度:“如果以30年为限,肯定很乐观。30年,一代人的时间,你看过去30年,发生了多大变化。”
  
  化肥分配与明史研究搞出的“潜规则”
  
  时代周报:你当记者的时候,到下面采访发现了“潜规则”的现象?
  吴思:对。我在《潜规则》的前言部分写了。化肥的分配规则都是书面规定的,实际上并不这么运行。另有一套东西,而且那套东西不是瞎闹,谁能批条子,谁的条子管用,能批多少,全是有规矩的。这套规矩—纯粹从化肥分配的结果来看—比如一万吨下去了,最后有多少吨是正式按照规则走的,多少是按潜规则走的,都能计算出百分比来。我就发现,至少在化肥分配问题上,潜规则的作用更大。当时没这个词,用的词是“内部章程”。
  时代周报:什么时候冒出“潜规则”这个词的?
  吴思:大概1996、1997年,那会儿开始认真读历史了,读明史,就想从“内部章程”这个角度看看,在仁义道德的旗号之下,明朝真实运作的规则是什么。有了这样的意识,就能看到很多这样的东西,到处都是现实怎么运作的史料。以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那时候,我就想找个词,拿几个词组合:“内部章程”、“规则”、“灰色章程”、“灰色规则”、“内部规则”,不知道怎么加个“潜”字,就觉得这个组合最好:“潜规则”。这个组合一出现,就觉得就是它了。
  时代周报:这个词以后会写入历史的。现在变成娱乐圈用得最多。
  吴思:对,描述导演跟女演员的关系,而且当动词来用,谁把谁潜了。
  时代周报:为什么对明史特别感兴趣?
  吴思:明史简单。首先离我们近,太远的不行,先秦的就那么点东西,肯定不够;往后,比如《史记》里记载的那些东西,支持材料也不多了,至少你想看谁的日记、谁的书信,很少了。清代倒有的是日记、书信,大量的,麻烦的是没完没了,多得看不过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冒出一个东西来,说:你以前没看到,你说的不对,另有史料。清代还有一个少数民族统治的因素,八旗系统跟我们现在不一样。
  想了解现实,离得最近的社会结构就是明朝。明朝的历史是朱元璋创始的,在那之前,元垮了,很多东西都要再创,于是模仿大唐律制定大明律。如何取舍?可以找到制定规则的初衷。制定规则的时候,朱元璋觉得不够劲,再来一个大诰,起法律作用。朱元璋会解释为什么这么做,我们也能看到这些立法实际的失效。朱元璋的统治方式—比如怎么处理贪官污吏—发动群众监督官员,把有问题的官员发配到他的老家去劳改。
  
  黄仁宇对明史研究有开创之功
  
  时代周报:像吴晗、范文澜的研究,你留意得多吗?
  吴思:吴晗写的《朱元璋传》,看明史的人都得看的,我看了。范文澜的那些书,我在上中学的时候,读《中国通史》就是读他的,一本一本地读,好像每个朝代怎么写我都能背下来了,像拉抽屉似的,政治、军事、文化、经济,全是那个路子写的。每个朝代这么一理,就下来了,然后再加上一个阶级分析,再加一个生产力、生产关系、地主和农民的斗争。千篇一律,既不好看,又觉得牵强。
  时代周报:黄仁宇为了写《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花了七年的时间进行研究。他利用两年半的时间,把《明实录》133册从头读到尾,还做笔记,慢慢地把整个明代的财政税收问题搞清楚。在此基础上,他写《万历十五年》,只花了一年的时间。后来《万历十五年》在中国流行,你初读的时候有没有石破天惊的感觉?
  吴思:我是1986年看的。那个时代的人对历史书的期待就是范文澜的那个写法,没有见过好看的历史书。我是偶然听到我们报社的一个编辑说,《万历十五年》挺好看的。我听她推荐得特别认真,就买了一本,一看,果然好看。我就向大学同学推荐,把书借给她了,她就不还了,也借人了。一般人一看就觉得大吃一惊:还能这么写历史!有那种开窍的感觉,对历史的感觉一下子好起来了。
  时代周报:不过黄仁宇在美国非常不得意,一生可以说是郁郁不得志。
  吴思:他的书如果现在引进来,我估计影响肯定比不上那个时代,他具有开创的功能。不管是他的《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还是《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那几本书现在进来也会被淹没,跳不出来。
  
  血酬定律与官家主义
  
  时代周报:后来你写了《血酬定律》,在西方有没有这种计算方法?
  吴思:血酬定律就是算人命,算暴力掠夺的成本和收益,而且付出的成本以人命为单位计算。我从血酬定律的角度解释中国历史的一些制度变迁,伴随着一些利害计算。有一个美国的经济学家叫奥尔森,以中国土匪为例,也是讨论暴力的。而且他在分析暴力的时候谈到一些重要的概念,我觉得这些概念都很好,例如“共容利益”,就是暴力集团,土匪或者军阀与老百姓之间存在一部分共同利益。比如兔子不吃窝边草,不抢附近的民众,附近的民众也给土匪通风报信,那就有“共容利益”。奥尔森有一本书,《权力与繁荣》,讨论暴力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我看了之后,感觉我走得比他远。首先,暴力掠夺的收益应该有个名称,就好像工人打工的收益叫工资,地主出租土地的收入叫地租,资本投资的收益叫利润或者利息。研究这些问题,写地租论、资本论或者是工资论,总得给它起个名字,我就可以叫它“血酬论”。首先得有血酬这个概念,然后,进入这个概念,深入研究各种内部关系,再进一步,研究这个概念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发现固定的逻辑关系,找到规律,再用这个逻辑去解释各种历史变迁,解释中国的暴力集团与生产集团之间的关系,解释暴力集团内部的关系。
  时代周报:在潜规则和血酬定律之外,你还创造了许多新词?
  吴思:我也没细数过,有几十个吧。比较大的词是“官家主义”。
  官家主义很像一个上市公司的结构。封建主义更像是商会的结构:一堆小老板,推举一个大家服气的老板当会长,但是这个会长只有自己的公司,不能把别人的公司变成自己的公司。就像英国国王一样,有他自己的一个地盘,其他的贵族有贵族的地盘,你要征人家的税,要征得人家的同意,不同意可能引发战争。
  古时候,中国不像商会制度,更像上市公司制度,打天下坐江山的那些人当股东,封王封侯,每年按股分红。董事长杯酒释兵权,不让这些股东干涉公司事务,公司的事单请一批人来打理,封建贵族退居二线,这时候就不能叫封建主义了。如果封建贵族在一线,当着小老板,那叫封建主义。到了郡县制,当家作主的,主义的,已经是官家集团,所以叫官家主义。
  “官家”在古汉语里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指的是皇帝,《水浒》里的赵官家说的就是皇帝。第二层意思是衙门,路是官家的,叫官道,树是官家的,叫官树。公家和官家是同义词。第三层意思是,官家是对官员个人的尊称。古汉语里官家就是指皇帝、衙门、个人。这三者在中国古代都可以“主义”:主,当家作主,立法定规;义,就是那套规则,正义的那些观念由他们来规定。皇帝去主义,立法定规,就是王法。衙门立法定规就是部门法规,地方法规。官员个人立法定规,大体就是潜规则。这么一个结构就是中国历史上真正管用的那套规则体系:王法管用;地方法规、部门法规、各项土政策管用;官员个人的潜规则也管用。这三个主体之间还互相争夺地盘。所以我就把秦汉以来的中国古代社会称为官家主义社会。
  时代周报:潜规则、血酬定律,适用于中国以外吗?
  吴思:我没认真研究过,但有时候看俄罗斯的历史,看赫尔岑写的《往事与随想》,一八几几年的那些事,感觉俄国也是遍地潜规则,甚至比中国的明清还要野蛮,还要赤裸裸。看1789年之前的法国史,法国的贪官污吏怎么敲诈勒索,到处拦路收费,看起来跟中国的明清也差不多。可能这不是民族的差距,而是制度的特征。法国是官僚帝国,俄罗斯也是官僚帝国,中国是一个比它们都要成熟得多的官僚帝国。可能在官僚帝国,或者官家主义的体制之下,潜规则都是常见的,都是官员作为代理人为自己谋利的那套规则体系。要是看美国当代电影,涉及到军队系统、政府系统,也有潜规则。但是,以100分为标准,中国的潜规则能管70分的作用,人家那里的潜规则似乎范围小得多,烈度也低得多,可能只管七八分的作用。这只是粗浅的感觉,我没做过这方面的调查。
  
  取消农业税是中国之大变
  
  时代周报:我前一阵子采访香港学者周保松,他认为中国这30年来,才是所谓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如果从历史长河来讲,你认为这30年的变化,算不算天翻地覆的变化?
  吴思:看从哪个角度来说。要是说中国的经济,一下子从一个农业社会变成一个工商业社会,改革开放前工业和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大概持平,现在农业占GDP不过10%,90%的财富是由工商业创造的。过去我们一直说80%、90%的人口是农民,现在的城市化,城市居住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了农民。在这个意义上,那肯定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化”,或者说有史以来没有的大变化。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说,你说中国的语言发生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化”,恐怕就不行了。
  时代周报:中国农村社会有没有产生巨大的变化?
  吴思:2004年之前,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缴的各项税费加起来不能超过农民收入的5%。1998、1999年那一段,我们到农村去调查,一户一户地问,一笔一笔地算账,实际上农民真正缴的各种税费,加起来在20%-25%之间。也就是说,名义上5%的税费,实际上的税费是它的4-5倍。在这个意义上,农民生活的潜规则的强度比正式规则的强度要高4-5倍。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征收各种税费的成本也越来越高,农民反抗越来越激烈。2004年取消了农业税。其实农业税本身没多少,但是一取消,再取消特产税、生猪屠宰税,尤其是特产税,就像个筐似的,什么都能往里装,都能说是特产,这些东西一刀切,不许收了,基层的官员干部就没有借口到农民那里要钱。这种一刀切的政策一出来,潜规则所依附的正式规则就消失了,搭车收费找不到借口了,农民身上的苛捐杂税一扫而空。后来,又增加了很多补贴,农民种地不但不缴税,还给补贴。如果说还有潜规则的话,可能跟掏钱补贴有点关系:这个补贴补到哪去了?是不是干部多拿了?是不是干部给他的亲戚多分了?但这个潜规则的强度也跟以前大不一样了。我觉得2004年之后,农民活得比过去判若两人,像个主人了:你欺负不了我,我不理你那一套,你能怎么着我?所以,2004年取消农业税是一大变。
  时代周报:你最近在研究什么?
  吴思:最近正研究“大赦”的历史。皇帝登基,大赦天下。有时候特赦,有各种各样的“赦”,赦免各种罪。中国历史上的各种赦免实际上都是利益交换。比如说,秦朝记载的唯一一次赦免就是陈胜吴广反了,起义军造反,过了潼关,直逼咸阳,皇帝怎么办?军队全都出去了,或者被击溃了,反正不在咸阳。于是就大赦,赦骊山修秦皇陵的刑徒,全都免罪,发给武器,上战场打仗。弄来几十万人,章邯带着他们打,一战而胜。秦朝记载的唯一一次大赦就是这样的利益交换。赦免人家的罪,换来去打仗卖命。后来的赦就多了,到了汉以后,几乎一两年一次,但实质都是在交换,有的时候跟天交换,有的时候跟人交换,有的时候跟罪犯交换,有的时候跟造反起义的交换,核心都是利益交换。
  时代周报:史料都是看哪方面的居多?
  吴思:比如说“大赦”,先看《文献通考》。看完《文献通考》之后,再看清人写的《六典通考》,看与刑部有关的各种史料的汇编。看完这两本,我发现晚清的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当过刑部的头,有四大本《历代刑法考》,其中有几百页是“大赦考”,比前两本完整细致多了。看完沈先生的考证以后,再看一些原始的赦书,中国有关大赦的史料大体就了解了。然后就可以动手写了。外国的情况也看了一些。看的过程中做大量的笔记,什么事情重复出现,你就可以猜测,提出一个假说,这是不是一个规律啊?最后能写出什么东西不知道,先把那些史料过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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