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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推动财政支农改革创新——在2016全国农业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张桃林 点击:194次 时间:2016/10/29 16:20:36

   

   一、聚焦“十三五”农业现代化核心任务,准确把握农业财务工作的支持着力点

   刚刚过去的“十二五”,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最好时期,这种好的发展态势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回顾“十二五”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值得总结的经验有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政策好、人努力。“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进一步强化了支持“三农”工作的政策性、制度性安排,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事务支出规模累计达到6.67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7倍,年均增长14.8%。各级农业财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强化政策创设和资金落实,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站在历史的高起点上,有了更好的发展基础,但也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矛盾仍然突出;另一方面,农业内部新老问题交织叠加、集中显现。特别是农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问题日益突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压力日益增加,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日益加大。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坚定不移推动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农村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趋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快速发展,产业融合发展步伐呈加速态势,这些又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增添了后劲和动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对农业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近期《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也将公布实施,总的思路是围绕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步的总体目标,突出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工作主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中心任务是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重要资源要素,农业现代化的中心任务即是农业财务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各级农业财务部门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强化政策创设,积极争取投入。“十三五”期间,要着力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支持夯实和提升基础产能。

   重点是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粮食主产区产能,支持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持续推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加大东北黑土地、重金属污染耕地、地下水超采区等退化耕地治理,探索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和耕地保护补偿制度;持续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加大农业科研推广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种业发展和重大技术研发储备。

   二是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鼓励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实施粮改饲和粮豆轮作;加快转变养殖业发展方式,促进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发展草牧业,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稳生猪、促牛羊、兴奶业;支持农牧交错带种养业协调发展,鼓励果沼畜等循环农业;促进渔业提质增效,鼓励近海湖泊、沿海滩涂减养殖、减捕捞,养护渔业资源;支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三是支持保护资源生态。

   加大对耕地、草原、渔业资源的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土十条”,做好轻中度污染耕地的治理和保护利用;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施用总量,推进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四是支持产业融合发展。

   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延长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培育农业产业新业态,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探索形成农民持续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模式。

   五是支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服务主体,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新农人,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六是支持农业农村信息化。

   推动农业+“互联网”,发展农村电商,建立完善农业大数据系统,推动农业信息进村入户,鼓励农业物联网推广应用。

   以上这些,都是“十三五”农业财务工作支持保障的重点方向,除此之外,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农垦改革等农村改革的基础工作、农业现代化的先行先试工作,也都需要持续给予积极支持。可以看出,相比较“十二五”,“十三五”的支持方向更多地侧重于补齐发展“短板”,更加侧重于管长远,更加侧重统筹协调,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不断加大,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方法、综合施策,全国农业财务系统必须上下齐心协力,凝神聚气,加倍努力。

   

   二、紧紧抓住发展机遇期,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农业财务服务水平

   在面对“十三五”繁重工作任务、复杂工作局面的同时,财税体制改革也进入了深水区,资金整合、事权划分等重大改革都已从研究中转入进行时,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形势严峻,持续大幅增加支农投入难度增大。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利好的一面,始终坚定信心、鼓足干劲。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大农业投入态度坚决鲜明,习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财政再困难也要优先保证农业支出,开支再压缩也不能减少“三农”投入,中央支农政策是稳定的、连续的、一贯的。二是金融社会资本对投资农业热情与日俱增,随着国家千方百计调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千方百计激活民间投资政策的陆续出台,无论是政策性、还是商业性的金融机构,无论是涉农企业、还是城市工商资本,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产业资本等新型金融,都关注农业、看好农业,甚至有的机构不惜巨资超前布局农业农村。三是财政支农创新有了良好开局,从过去几年的实践探索看,主动推动财政支农改革创新,不但不会影响或减少农业投入,反而盘活了存量资金,激活了市场资本,改革创新做成了加法,甚至是乘法,增强了各方面的信心,受到了各方面的欢迎,我们也积累了经验。

   综合各方面的形势,可以说,“十三五”既是农业财务支持保障的挑战期,也是改革创新的关键期,更是积极作为、大有可为的发展突破期。我们要紧紧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中心任务,突出“改革加力,创新提效”的总思路,以“增加投入”为总目标,不仅要增加财政直接投入,更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增加对现代农业的投入;以“改革创新”为总路径,不但要保持强农惠农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巩固已有成效,更要大胆改革创新,优化支出结构,存量做文章,增量想办法;以“降本提效”为总抓手,不但要提升政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更要提升政策的实施效率。具体从四个方面来强化和改进工作。

   第一,创新工作理念,协调用好中央、地方和市场三个调控力。

   十八大提出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去年又提出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的要求。补“短板”就是靠政府行政手段、财政支持来弥补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我们协调用好行政调控与市场调控两只手。基本原则是政府既要弥补市场失灵,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另一方面也不能大包大揽,做到帮忙不添乱、帮助不包办,更多的利用财政引导、鼓励政策,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内生活力。在政府调控层面,也要适当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近期国务院刚刚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包括农业在内的各个领域都要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地方要守土有责,不能过度依赖中央,更不能中央支持挤出地方支出。需要强调一点,协调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必须坚持两个底线,一是政府投入不能减,二是粮食安全不能出问题。

   第二,创新支持方式,推动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保险政策三位一体互动。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政府支持农业的初期,主要使用直接支持的手段,到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发展阶段,则更多的利用金融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当前,我国也进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推进的关键阶段,我们也应该细分不同产业、不同主体、不同政策目标,因地制宜,相应采取更加有效的支持方式。比如,粮食生产更多的靠直接补贴;畜牧水产养殖可以更多靠财政撬动金融社会资本;一般农户靠补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则应通过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激发内生活力,调动企业积极性则可以多试试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今后,有两个方向需要把握好,一是农业补贴要突出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设计,目前农业部和财政部已经起草了相关方案,待中央深改组审议后印发实施,补贴要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可持续发展。二是发挥好财政撬动金融社会资本的作用,通过财政风险补偿等方式,解决长期以来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的信心不足问题,弥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巨大资金缺口。可以设想,目前财政支农支出大约是1万亿,如果通过信贷担保体系以及其他渠道新增撬动信贷资本1万亿,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再增加风险保障1万亿,这将给现代农业注入巨大发展动力,这也将是未来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增长点和着力点。

   第三,创新管理模式,突出抓好精准、整合和绩效三个关键举措。

   随着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面对两三百万相对规范化、规模化的经营主体,我们应改变以往大水漫灌式的支持,探索精准滴灌式扶持。目前,部里正在开发测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对全国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精准定位、动态跟踪、上下互动,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培训等服务,做到管理对象精准、对接政策精准。整合也是管理创新,这是近两年中央和地方共同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当前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下的管理机制创新,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过去一段时期碎片化政策的修正过程,黑龙江、河南等省份都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事实证明整合到位就可以实现1+1>2的整体效果,这项改革既要上下联动,也要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绩效是政策管理的最后关口,也是政策的总开关,直接决定着政策的走向,应逐步建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策评估及退出机制。

   第四,创新队伍建设,从观念、能力和精气神三个维度全面提升农业财务现代化水平。

   改革创新也好,政策落实也好,最后关键还是靠人,要靠有一支能力强、敢担当的农业财务队伍。我再强调三个要求,一是观念要革新。这几年我们反复讲“三个转变”,这既是对财务工作趋势的准确把握,也是对农业财务队伍存在问题的对症下药,总的看大家都理解了,也在努力转变,但还有一些同志没有转过来。下个阶段,必须加速转(观念)、加劲补(短板),我看有的省份设立专门的金融部门并增加专门的金融人才值得肯定。二是能力要提升。农业财务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很强,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复合型的人才,复合型的队伍,要有战略思维和全局眼光。我们需要财务负责人掌握基本财务专业知识,更需要了解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财税改革重大政策,现在看还要懂得基本的金融、保险知识;我们既要会算账,更需要懂得如何创设政策,还要做到跟踪调度、评估问效。三是担当精神要强化。担当是改革创新时代必须具备的品质和能力。在推进改革创新、项目整合等工作中,财务部门要积极作为,深度参与,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在复杂形势面前,要敢于研究难题,打破传统的惯性思维,大胆推进改革,敢于创新,甚至敢于试错,绝不能一推了之。

   

   三、突出抓好当前农业财务工作重点,开创“十三五”农业财务工作良好局面

   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马上就要进入第四季度了,从现在开始,大家一方面要抓紧时间做好今年农业财务工作的攻坚收尾工作,同时也要开始谋划明年的政策实施工作。下面我就当前几项具体重点工作强调一下,也是一个督促。

   (一)全面落实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

   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各地要进一步做好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兑付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对种粮农民的普惠性补贴,各省一定要高度重视,尽早兑付补贴资金,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东北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也要在秋粮收获前发放到位,给农民打好预防针,吃下定心丸。二是优化操作程序。政策改革很重要一项工作就是降低政策实施成本。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中,省级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切实推进简政放权,使政策落实更加简便、快捷、高效。三是用好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省级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强化统筹,在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采取担保费用补助、代偿风险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并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相衔接,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

   (二)稳步推进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

   去年财政部、农业部对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吃透政策,抓好政策落实。一是做好宣传引导。重视和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将政策调整措施和要求层层落实下去,提高基层执行力。要加大对渔民的政策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让渔民有稳定的预期,赢得广大渔民群众和渔区社会的理解支持。二是完善省级方案。政策改革将大部分资金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省级财政,由地方政府继续用于渔业生产成本补贴以及转产转业等方面。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实际确定资金使用重点方向,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本地区渔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之于渔、用之于渔”。三是落实好减船转产目标任务。坚持渔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先减后补”的方式,严格渔船拆解程序,在渔区公开公示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等情况,强化社会监督,并做好转产渔民培训再就业工作,确保渔船减得下、人员转得出。

   (三)加快启动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改革。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抓紧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尽快研究出台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强化省级部门的主体责任。改革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将切块下达省级财政。各省畜牧兽医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和补贴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推进政策落实。二是创新强制免疫政策落实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政策,是此次政策改革最大亮点。省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第一责任,建立免疫质量监测评估和奖惩机制,确保自主免疫效果。对目前仍需实行省级疫苗集中招标采购的,要健全疫苗招标机制,强化纪检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要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强制免疫,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实现免疫的不同组织形式。三是推动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我们将研究改变过去据实结算的方式,实行包干下达,将资金安排的主导权下放到省级,将无害化处理压力传导给地方。各省畜牧兽医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参照浙江龙游、河南济源等地模式,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养殖业保险、畜禽良种补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创建等与无害化处理联结互促的机制,以及探索PPP等模式支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协调推进畜禽养殖与动物防疫工作。

   (四)加快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康可持续运营。

   今年是全国农业信贷担保搭框架、构体系、建制度、明规矩的关键起步之年。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以及北京、天津等24个省级农业担保公司已组建挂牌,当务之急是要转入实质性运营,尽快把覆盖省域的担保网络搭建起来,把政策性担保的作用发挥出来。近期我们将与财政部共同下发一个指导性意见。各省要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合理把握担保公司资本金注入节奏,在省级公司服务网络、业务模式、风控制度等尚未有效建立的情况下,应坚持注册资本与业务发展均衡增长的原则,原则上将担保余额与资本金比例控制在1:1以上,防止造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甚至出现业务“非农化”。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业部门熟悉农业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推动新型经营主体规范财务管理,积极宣传农业担保政策,帮助发现和推荐项目,协助开展风险评估和保后管理。三是要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担保费用补助和风险代偿补助管理办法,对担保机构申请的补助是否属于支持范围予以认定,特别是要区分农业担保与涉农担保的口径,避免出现泛农化问题。四是要配合财政部门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农业项目比重、风险管控,以及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情况。

   (五)推动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和产品创新。

   各级农业财务部门要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和理论知识学习,切实履行农业产业部门的职能,不断推动农业保险管理机制和产品创新。一方面要主动参与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定,在费率厘定、条款审核、保费补贴等方面,要充分体现农业产业部门的作用,当好农民利益的代言人,让农民能够享受买得到、付得起、保得高、赔得足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这里我向大家推荐上海、山东等省份经验,他们在省级层面成立了农业保险的推进委员会,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这也正是这些地方农业保险更加贴近农民、更加惠农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要善于运用农业保险工具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比如,在关键农时或预测到灾害发生之前,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作用,及时利用防灾减灾技术,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加大玉米、大豆、生猪、糖料蔗等价格指数保险、“保险+期货”试点力度,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促进区域重点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与涉农信贷的合作,发挥保险增信功能,协助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六)积极拓展农业投融资新渠道。

   近年来,中央文件多次提出,要通过多种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从实践来看,中央和地方都已经开展了有益探索。当前,需要重点关注三个领域。一是农业投资基金。根据不同农业项目特点、基金运作机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基金模式。目前,部里正在对农业补贴转化为基金投资模式和方式进行论证研究,希望地方各级农业部门也行动起来,争取在畜禽育种、农产品加工、畜禽规模化养殖、农民培训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二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也就是通常说的PPP模式。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具有公共服务属性、政府无法独立承担、期限较长但又微利的项目。2015年,财政部联合10家机构共同发起设立了总规模1800亿元的PPP基金,现已开展了三批示范项目申报,江西省智慧农业项目入选示范项目。各地要切实加强这方面问题的研究,做好项目储备和推荐工作。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去年,财政部依托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贷款主体,自主申贷、自行规划、自主建设高标准农田,财政采取贴息或补助方式予以扶持;国家发改委发行的专项建设基金也把高标准农田纳入支持对象,山东和江苏已经有项目落地。各地也可以探索借鉴这种做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步伐。

   (七)切实推动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

   从2017年起,现有财政支农专项转移支付要进一步推动实质性整合,重新构建政策框架。今后,我部管理的财政支农项目将合并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几个大项,按照“大专项+工作清单+集中下达”的管理模式,由地方围绕中央下达的工作清单和绩效目标,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各级农业财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改革调整项目管理机制。一是提出工作清单。部里要结合中央确定的农业农村重点任务和部党组重点工作,提出年度工作清单,明确绩效目标,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规划以及重大任务顺利实现,促进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自主统筹平衡兼顾。二是及时调整管理方式。我们正在配合财政部尽快制定出台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申请下达、使用管理、绩效考核的程序及方式,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省级农业财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省级以下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科学制定支出规划,确保工作清单任务圆满完成,并配套建立对市县的考核制度。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近期,财政部对近三年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度,发现存在大量结余资金,主要集中在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项目上,尤其在县级。对这些沉淀资金,财政部会同我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八)稳步推进财政专项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简政放权、资金整合等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配套措施,对这项工作大家都比较认可,但是实际操作中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几个关键点大家要把握好。一是设定合理的绩效目标。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所有项目在立项之初就要设定绩效目标,没有绩效目标的,不得进入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程序,这是项目实施的前提,也是项目今后考核评估的对照依据。农业项目而言,既要突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定性指标,也要科学设定看得见、摸得着、易考核的量化指标。二是注重过程的考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跟踪,年度实施结束应该有全面总结,这些记录就是绩效评估的基础。三是探索专业评估机制。要建立有效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在一个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或者一项试点进行两到三年后,及时组织系统评估,具备条件的要组织第三方进行独立评估,以此作为项目实施和完善的重要依据。

   (九)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项目管理。

   从2016年起,我部对各司局承担的部门预算项目任务实施方式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事项,统一交由具备承接条件的主体办理,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需要地方农业部门及其他非预算单位配合完成的事项,通过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安排任务。各司局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或任务委托书的约定,加强工作调度,跟踪任务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按时验收合同成果。对项目资金通过省级农业部门转拨的,省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将资金转拨到承担单位,同时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承担单位切实加快任务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坚决防止因项目组织实施及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削弱监管,坚决防止因预算执行进度慢导致项目资金结转结余,坚决防止项目资金因留存省里时间过长等原因被财政部门收走。这里,我再强调一下审计问题。这次会上,我们将部门预算专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比较典型的财务违规问题,汇编成会议材料发给了大家。我认为,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绝对不是只有被审计的项目有,也绝对不是只有被审计的单位有,并且其中个别问题性质还比较严重,大家应高度重视。

   (十)扎实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今年7月1日,农业部、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联合部署在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农业部门能够按照我部要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稳健起步。下一步,要继续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根据工作要求,每月底前各省均要向我部报送工作动态。现在已是9月底,距离工作启动已有3个月时间,请大家务必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到10月底前还没有报送工作动态的省份,我们将结合专项整治阶段性总结,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报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纪检委。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当前,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自查阶段,自查中,要做到真查真究、严查严办,问题一经发现就要马上处理,立即整改、限期整改。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省级农业部门要会同派驻纪检组,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农业部门开展好自查工作。下一步,我部也将会同中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加强重点督导,及时宣传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通报各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志们,“十三五”农业财务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拓展视野,大胆实践,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农业财务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再立新功。

   

   转自:农业部情况通报第56期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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