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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新闻观念的实质及其可能影响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杨保军 点击:6079次 时间:2016/9/13 17:14:52
  由政治、经济、文化,特别是技术促成的新闻媒介生态整体结构的变革,正在导致社会层面新的新闻观念结构的生成,其中最典型的表现便是公共传播视野中的民众新闻及其民众新闻观念的浮现。民众新闻观念作为新生的观念力量,正在影响着既有的新闻专业主义观念、宣传主义观念和商业主义观念,是非常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重大问题。本文就民众新闻观念的实质及其可能影响作一些初步的理论分析,但愿能抛砖引玉。

  一、民众新闻观念的背景

  分析、论说民众新闻观念的前提是民众新闻的客观存在。本文所说的民众新闻并不仅仅指人们现在所说的公民新闻(citizen journalism/news),而是指普通民众从古至今以各种方式展开的新闻活动、呈现的新闻现象。[1]也就是说,民众新闻是贯通古今的新闻现象,因而民众新闻也是最古老的新闻形态或样式。如今的民众新闻主要以两种形态存在:一是通贯人类历史长河的以点对点为主要传收模式的人际交流形态;二是在当今最新传收技术支持下的公共化的传收形态,即普通民众可以通过新兴媒介渠道、平台展开点对面的类职业化的新闻生产与传播。因而,当今的民众新闻活动,是一种已经将“点→点”传收模式与“点→面”传收模式、“面→面”传收模式融合起来的新闻活动。显然,与传统新闻业时代只有职业新闻传播可以展开点对面的传播相比,这是人类新闻活动的结构性变革,也可以说人类新闻活动已经和正在开启一个不同于传统新闻业的新时代,可以称之为“后新闻业时代”。[2]

  主体活动的变化,最核心的当然是主体自身及其活动方式的变化。如果从主体现象上看,新的公共化新闻传播主体结构方式的形成,即“三元类型传播主体结构”的形成——职业新闻传播主体、民众个体和非民众个体亦非职业新闻传播主体之外的其他组织化、群体化新闻传播主体是当前人类新闻活动结构的实质性变革。[3](32-40)而主体作为观念动物,其行为是以一定的观念为前提的。因而,在新闻学视野中,普通民众具有什么样的新闻意识、持有什么样的新闻观念、对新闻有什么样的认识,对于一定社会整体新闻图景的塑造具有结构性的影响。这也正是本文提出并关注民众新闻观念问题的重要根据之所在。

  民众新闻观念,是相对其他几种主要类型的新闻观念而言的,与民众新闻观念直接相对的是职业新闻观念。职业新闻观念在不同社会环境中有着不同的内容与表现。在当今西方社会,职业新闻观念的核心被表述为职业新闻主义或专业新闻主义。其核心内容是:新闻工作要以“新闻”为“本位”,新闻工作要从新闻出发,并以新闻自身为直接目的。具体来说,新闻专业主义是一种主张新闻(新闻业、新闻媒体、新闻人)独立自主的观念,以客观理念与客观方法报道新闻的观念,要求新闻工作者积极自治自律的观念,追求新闻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观念。而在我国,从事新闻职业的人,被定位为“新闻宣传”工作者,其实际奉行的主导性新闻观念可以称之为宣传新闻主义。其核心要求是:宣传既是新闻的出发点,也是新闻的直接归宿处,新闻本质上是宣传的工具和手段。[4](53-58)民众新闻观念同样可以与商业新闻观念相对而言。所谓商业新闻主义,就是以新闻为手段、以商业利益为最高目标的一种新闻观念、一种新闻观,是一种典型的市场主义新闻观念;它的本质是新闻本身不是新闻活动的本位或出发点,即新闻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商业利益的工具。[4](50-53)

  就我国近几十年的历史变迁来看,在大众化或公共化新闻传播视野中,具有历史性影响的观念结构变化可以描述为这样的过程:相对单一的“宣传新闻主义观念”主导阶段——“三元新闻主义观念”结构的基本形成——“四元新闻主义观念”结构的显现。从中可以看出,民众新闻主义或民众新闻观念是最新进入的一种公共化新闻传播观念。可以简单如图示(见图1):

  

  图1:我国新闻观念的结构性演变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国新闻观念经历或正在经历着这样的结构性演变过程,但占据核心地位的观念始终是宣传新闻主义观念。[5]

  就现实情况来看,不同的社会主体,总是持有相同的或相异的新闻观念。但从应然的角度看,不管什么类型的社会主体,在新闻生产与传播活动中,人类整体上已经有了比较明晰的现代新闻意识,新闻业也早已成为人类的一种专门事业,应坚持符合人类新闻活动规律的观念。然而,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化过程。何况,人类新闻活动的基本规律是什么,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是随着人类新闻实践活动而变化的过程。因而,这里不去纠缠这些基本问题,而是面对现实,就民众新闻观念的实质与影响作出初步的分析。

  二、民众新闻观念的实质

  民众新闻观念,顾名思义,就是普通民众拥有的新闻观念,核心是民众对什么是新闻和什么应是新闻的看法。[4](53-58)民众新闻观念的主体是民众,具体表现为亿万民众个体。个体间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决定了民众间的新闻观念也会有同样的性质与特征;但个体的自主性与独立性从根本上又决定了每一个体都有自己个性化的新闻观念。因而,很难对民众新闻观念作出本质主义的统一界定,恐怕只能以现象学的方式,直接从现象入手进行描述。

  从总体上观察,最为直观的现象是,在当今公共化新闻传播视野中,民众新闻观念是新生的、对整个新闻观念系统构成具有结构性影响的一类新闻观念,是以“民众为本”的新闻观念。这种以民众为本的新闻观念,直接表现为以亿万民众个体为本的观念。因而,落实到现实的新闻生产与传播活动中,就是“从个体出发”的新闻观念,或者说就是“以我为本”或“从我出发”的新闻观念,即我的利益需要、我的意愿倾向、我的认识理解,甚至我的偏好偏爱等,是新闻生产与传播的动因、动力与目标。一言以蔽之,我的新闻活动当然从我出发,可谓“我的新闻我做主”。具体一点说,以民众“个体为本”的新闻观念,主要内涵体现为:

  1.民众“个体为本”的新闻观念,即从民众个体经验体会、认识理解出发的新闻观念

  如今的社会,已成为媒介化的社会,媒介环境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基本环境氛围,“媒介人”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基本身份。[6]在生活中,普通民众在以各种方式经验新闻、体会新闻、认识新闻、反思新闻,同时也在生产新闻、传播新闻、交流新闻;在这个过程中,人们逐步形成了自己最基本的新闻感觉、新闻意识和新闻观念,形成了各自对新闻的基本认知和理解。这是民众新闻观念的底色或基础,也是最为普遍的媒介素养、新闻素养。可以说,对于绝大多数民众来说,他们就是依据如此形成的基本新闻观念自觉与不自觉地展开新闻活动的。这种以我的经验、我的理解为基础的新闻意识、新闻观念,决定民众新闻的基本视野,“我知”的性质、水平决定着民众个体能够选择什么样的新闻、传播什么样的新闻。

  2.民众“个体为本”的新闻观念,即从民众个体需要、个体利益出发的新闻观念

  人是需要的动物。一个人需要什么,就大致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并会通过各种手段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当民众个体在新的媒介环境中相对可以自由自主地运用新闻媒介时,其最重要、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用自己的需要观念、利益观念指导媒介运用行为。如何利用媒介方式、新闻方式满足自己的需要、实现自身的利益,是民众个体新闻观念的核心。这其中包含每一个体对新闻的功能作用、意义价值或感性或理性的看法。一个人对新闻的功能、新闻的价值怎么看,原则上就会尽力利用新闻方式、新闻手段追求这样的价值。表面上看似杂乱无章的民众新闻传播现象,事实上在每一条新闻信息、每一则新闻言论背后,都隐藏着人们或大或小、或强或弱的利益诉求;差别只在于,有些利益指向是公共的,有些利益指向是私人的,有些利益指向则是介乎公私之间的。因而,从总体上说,每一个体民众的新闻生产与传播,都有一定的利益追求,都受制于自身对新闻功能、价值的理解与判断,当然还有设想与期望。

  3.民众“个体为本”的新闻观念,即从民众个体立场、倾向出发的新闻观念

  新闻活动是一种有信念的活动。现实中的新闻总是有立场、有倾向的新闻,新闻立场、新闻倾向是任何新闻生产者、传播者的立足之处。新闻传播组织主体如此,各类个体主体也不例外;不同新闻主体的立场、倾向差异只在于谁更靠近理想的新闻公正与新闻正义,谁的新闻生产传播行为更加遵循新闻精神。[7]民众新闻就是直接以民众个体为本的新闻,表现为“我的新闻我做主”,因而民众个体能够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倾向上选择新闻、传播新闻、收受新闻,民众个体直接代表自身,以感性的新闻行为方式呈现自己的新闻立场与倾向,直接反映自己的处境、状态与心声;而无数民众个体的“微传播”“微图景”聚合而成的“宏传播”(规模化传播)、“宏图景”,能够更为真实地呈现社会本真。因此,民众新闻以直接的方式表达了这样的新闻观念:新闻,就应该站在民众的立场上进行生产和传播。显然,这是一种多少具有民粹主义味道的新闻观念,[8]是与具有精英主义性质的专业新闻主义有所不同的新闻观念。

  4.民众“个体为本”的新闻观念,即从民众个体兴趣、爱好出发的新闻观念

  民众的新闻观念,不像职业新闻观念那么严整或成体系。在很多人身上,什么是新闻、什么应成为新闻、新闻的功能是什么、新闻应该发挥什么样的功能作用等等,不过是“跟着感觉走”,有强烈的个人兴趣、个人偏爱或偏好,并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这与专业主义的新闻观念形成明显的差别,专业新闻主义观念强调的是共同兴趣,而民众新闻观念直接指向的是个体兴趣。因此,不同民众个体之间的新闻观念,也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正因为这种观念的差异性,人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的新闻活动中,不同民众个体的新闻兴趣目标指向千差万别,表现出相当明显的新闻价值观念的相对性。

  具有如上基本内涵特征的民众新闻观念,表现形式上必然是多样化或多元化的,必然是非统一的或碎片化的。人们各自持有自己的新闻观念,大多会“自以为是”或“孤芳自赏”,以为自己拥有的就是合理的、正确的,说到底,民众新闻观念天然具有个性化的色彩,夸张点说,有多少民众个体,就有多少种新闻观念。这也可以说是现代社会、后现代社会强调个性、强调自主自由观念在新闻活动中的典型体现。当然,即使在民众新闻意义上,人们仍然可看到新闻观念一定程度上的阶层化、圈子化表现,即通过自然自在的社会进化或社会的自组织化,形成了一些社会阶层、群体圈子或人际圈子,这些相对稳定的阶层、圈子,具有大致相似的新闻立场、新闻倾向,也偏向或喜好大致同类的或相似的新闻内容和新闻风格。这种在个性化、多样化、多元化基础上的阶层化、圈子化,本身就是非常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要新闻现象。

  三、民众新闻观念的可能影响

  公共化视野中的民众新闻,已在客观上打破了职业新闻生产与传播的传统结构,促生了前所未有的新闻生态环境或格局,这就从根源上决定了民众新闻观念必然会对整个新闻观念系统形成结构性的作用和影响。就目前看,主要针对职业新闻观念而言,民众新闻观念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冲破了现代新闻观念对新闻的定义方式

  伴随着现代新闻业孕育、诞生与演进的过程,一些现代新闻的核心观念,诸如新闻(狭义)观念、新闻自由观念、客观观念、真实观念、公共利益观念等也逐步形成。其中,最基本的观念就是对新闻本身的界定。直到19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端于美国的“便士报”运动才将“新闻”定义为“事实信息”,这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现代新闻观念的真正确立。[9]将新闻定义为事实信息,内在强调的是以事实为基础的新闻的共同兴趣性和共同利益性,新闻就是“公众共同关心的新信息”“新闻就是社会关心的问题”,[10]共同兴趣、共同利益是新闻的试金石。可以说,当新闻业进入现代化的生产与传播时代,这是最基本、也是最稳定的新闻观念。

  然而,当以网络传播为基础的“后新闻业时代”开启后,现代新闻观念已经且正在受到民众新闻观念的严峻挑战;现代性的相对统一的新闻观念已经被打破,具有一定后现代意味的多元化、多样化新闻观念普遍流行;什么是新闻,什么应该是新闻,可以随每个人的认知和理解、需要和利益、兴趣和偏好而定义。人们不难发现,在新兴媒介生态环境中,任何“鸡毛蒜皮”式的所谓新闻事实,都有可能被人们当做新闻对象进行报道;新闻正在民众新闻的浪潮中失去相对统一的价值标准,曾经被普遍接受的新闻价值要素学说正在消解为无要素观念,新闻价值观念上的相对主义、“无政府主义”甚嚣尘上。于是,造成了一种新的局面:新闻的外延不断扩展,新闻的内涵不断泛化;因而,新闻什么都是、怎么都行。当人人可以定义新闻时,新闻也就没有定义了。依据当前的现实,可以说,现代新闻观念已经遭到了民众新闻观念的强烈解构。

  民众新闻观念对现代新闻观念的解构,表现为民众新闻与职业新闻之间的互动与博弈。仅就民众新闻观念对职业新闻观念的影响而言,一方面,民众新闻观念激活了整个人类新闻活动的景象,使得人人在原则上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新闻观念进行新闻生产和传播;尽管看上去有点随心所欲、繁芜杂乱,但客观上有利于一个复杂生活世界的多面、多点、立体、真实呈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职业新闻“一只眼睛”的关照不足。另一方面,民众新闻观念支配下的新闻传播,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冲淡新闻的公共性;现代意义上的新闻传播,本质上是一种大众化的传播,新闻生产面向的是社会大众,看重的是公众兴趣,价值目标是公众利益;如果新的新闻观念脱离这一主导观念,恐怕需要谨慎对待,不能简单地一味欢呼。本属于公共化的新闻活动,如果一味偏重小众趣味、个人需要,那就变成失却公共性的新闻、意义不大的新闻,这样的所谓“后现代”新闻,很可能是没有多少新闻价值的“伪新闻”,并不值得大肆鼓励和提倡。

  2.动摇了现代化的新闻生产与传播观念

  现代化的新闻生产传播方式,就是现代工业化的生产传播方式,就是制度化、组织化、职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新闻生产传播方式,其典型的模式表现就是人们早已熟悉的大众化传播模式(从点到面),其中体现着强烈的现代理性秩序观念和统一观念,以新闻方式维护着一定社会的信息秩序和意识形态秩序。这是一种精英化、中心化、权威化的新闻生产传播方式,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牢牢约束控制的新闻生产传播方式;其背后的新闻生产传播主导观念总是与一定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观念高度契合。

  新的民众新闻观念的诞生,动摇了现代新闻生产传播观念,背后最重要的动力要素就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媒体技术。在互联网技术与其他技术的共同支持下,新闻生产与传播改变了传统新闻业时代的基本结构,其中最大的变革就是普遍化的可展开公共化传播的民众新闻传播主体的生成,诚如有学者所说:“互联网给我们这个社会带来的最深刻革命性的改变是,社会传播的主体从过去的以机构为基础元素,下沉到了以个人为社会传播的基本单位。互联网对于个人的激活,催生了一系列新的规则、格局和改变。”[11]可以看到,众多新的新闻生产观念、传播观念与相应的生产传播方式已经诞生。每个民众个体的微生产,可以轻轻松松地转换为宏传播,私人空间可以迅速转化为莫大的公共空间;一种传统新闻生产传播不可想象的“遍地开花、到处结果”的随时、随地、随意生产与传播方式已成为事实;民众个体之间的互助互动、合作凝聚(如众筹新闻生产模式的诞生等)在新闻生产与传播中也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民众与职业新闻生产之间的互动共动、融合博弈,简直是传统新闻生产与传播无法想象的。

  总而言之,民众新闻观念及其相应的新闻生产与传播方式,已在相当程度上动摇了传统新闻业时代的新闻生产与传播观念,一种一定程度上不同以往的新的新闻生产与传播格局正在形成。一个具有一定“偏向性的”共享新闻资源、共产新闻文本、共绘新闻图景、共同新闻主体的“共”时代已经开启。[3](32-40)长远看,新时代生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公共化民众新闻观念,可能促使职业新闻生产与传播更加职业化;民众个体的新闻生产与传播在媒介素养、新闻素养越来越普遍提高的情形下,也会具有更多的准职业性的气息,但不可能等同于职业新闻;与此同时,职业新闻与民众新闻之间的互动博弈会进一步常态化,不会出现民众新闻取代职业新闻的景象。[12]

  3.打破了专业新闻报道的核心理念与方法

  人所共知,客观理念与客观方法是专业新闻观念系统中最基本的理念和操作方法。尽管人们对新闻客观理念的理解见仁见智,“有人诅咒它的虚伪,有人悲叹它的式微,有人以捍卫它为借口来影响公共舆论,更有人在客观性的旗帜下与影响媒体的外部政治经济权力进行抗争”。[13](7)不管如何,客观理念至今仍是专业新闻观念中“不死的观念”“不死的上帝”“不死之神”,[13](7)仍是全球新闻界普遍认可的一种观念或伦理原则。客观观念转化为技术化、操作化的方法,主要要求就是在新闻报道中将事实与意见分开,事实是事实,意见是意见。在事实与意见之间,专业新闻主义观念认为,“意见可以自由,但是事实却神圣不可侵犯。”[14]为达到这样的要求,还有一系列具体的操作方法。[15]就目前的职业新闻活动看,将事实与意见自觉地在新闻报道中分开,依然是职业新闻传播者普遍认可和遵守的基本新闻原则。

  然而,在普通民众的新闻意识、新闻观念中,并没有这样一套比较严格的客观理念和客观方法。尽管不少民众新闻传播者确实具备一些朴素的真实观念和客观观念,也懂得新闻应该尊重事实、从事实出发的基本要求。但必须承认,就普遍情况来看,无论从观念上还是操作方法上,很多民众新闻传播者往往随心所欲、任意而为。在很多民众新闻传播者心里,并没有什么新闻真实观念、客观观念,对道听途说、流言、传言、谣言与新闻事实之间也不作区分,只要是自己听到的、看到的甚至是推测的、想象的,特别是自己感兴趣的,不管真实不真实、是不是事实,一律当做事实信息传播。个别人甚至会故意造谣生事、捏造新闻。在具体的新闻操作层面上,民众新闻的问题更多,民众更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自己能够驾驭的方式呈现新闻,并不遵循新闻写作或制作规范,事实与意见的混淆是相当普遍的事情,至于客观、准确之类的要求就更谈不上。当然,我们也不能用专业新闻写作的规范去严格要求民众新闻,他们毕竟不是专业人员。我们只能期望在历史的进程中,民众获得更多的媒介素养、新闻素养,从而既能以接近新闻专业原则的方式生产传播新闻,又能以一定的专业眼光鉴别新闻、收受新闻。

  无论如何,当前存在的一个基本事实是,这种从主观偏向出发的新闻传播,可以说是民众新闻观念及其操作上的典型表现,它给职业新闻真实观念、客观观念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造成了新闻传播中比较严重的鱼龙混杂的现象。好在新媒体环境中的新闻传播,具有迅速而强烈的“自洁自净”功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民众新闻自身的不足。

  4.冲击了现代新闻主义的公共利益观念

  公共利益观念的内涵尽管十分复杂,但在现代新闻学视野中,它的基本内容还是比较清晰的,这就是:新闻业本质上属于一种公共事业,新闻传媒属于社会公器,新闻媒介空间属于公共空间,新闻传播属于公共传播,新闻产品属于公共产品。[16]所谓新闻业、新闻传媒要担当一定的社会责任,实质上就是要求新闻传媒要把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利益目标。因此,尽管人们习惯于谈论新闻业的双重属性——意识形态属性、产业属性,但事实上公共属性才是新闻业最基本的属性,公共精神才是新闻活动最基本的应有精神。[7]

  然而,民众新闻的勃兴,以非常复杂的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局面,民众新闻观念,在直接的现象上,是一种以民众“个体为本”的新闻观念,是从民众个体经验体会、认识、理解出发的新闻观念,是从民众个体需要、利益出发的新闻观念,是从民众个体立场、倾向出发的新闻观念,是从民众个体兴趣、爱好出发的新闻观念。我们知道,不同个人利益的叠加并不自然就是公共利益。尽管从民众个体出发的新闻观念,并不就是私人利益观念,但我们至少可以说,由这样的新闻观念塑造的民众新闻,有可能追求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利益,但有些民众个体新闻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还损害了他人利益、公共利益。因此,在公共利益问题上,民众新闻观念与现代职业新闻观念制造了全新的问题,有待深入探讨。

  初步来看,在民众新闻观念支配下的民众新闻,已开始使新闻的公共利益取向在形式上转换成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共同取向;或者说,新闻的公共价值开启了实现方式的某种转换,民众真正开始以规模化和相对自由自主化的方式介入公共领域,真正能够以新闻方式争取和实现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就民众新闻内部看,在“我”与“我们”之间,形成了极为复杂的具体关系。不同的民众新闻观念不仅能够形成相互交流互动的局面,也会形成互相争斗、矛盾冲突的场面,其表现便是现实新闻场域中的互动与博弈。但不管如何,所有现世民众个体的共在性,从根本上决定了所有人都是相互关系中的存在、互联互通中的存在,诚如有人所说:“‘个人’就其真实存在而言,不能脱离于他人的‘共在’关系而存在,或者说,‘关系中的个人’而非‘实体化的个人主体’是人的‘本真存在’状态。‘人生在世’,如果说‘世界’构成了人的存在的内在规定,那么,所谓‘世界’,最根本的就是与他人的‘共在’中所展开的生存空间与生活境遇。”[17]因而,每个人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公共利益都是相关的,难以将不同利益一刀两断式地分离开,而民众新闻观念与现代职业新闻的公共利益观念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还是一个刚刚显露出来的问题。

  5.改变了现代新闻职业的新闻自由观念

  新闻自由作为现代优良社会的重要标志,始终是人们追求的重要社会目标。人们希求传播与收受新闻的自由。出版自由、表达自由、言论自由等本应是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但在传统新闻业时代,面向社会公众生产传播新闻的自由,主要属于职业新闻人的实际权利,[2](201-202)而普通社会大众的新闻自由权利,主要局限于有限的新闻收受自由范围。把新闻自由主要理解为职业传播者的自由显然是片面的,甚至是有害的,因为“某些新闻传播机构所具有的新闻传播自由,非但不能等于人民享有新闻自由,反而是对人民新闻自由权利的掠夺和限制”。[18]但在传统新闻业时代,即使人们意识到或发现了这种现象,也难以实际改变普通社会民众实际新闻自由权利悬空的状况。

  伴随经济、政治、文化的整体发展,特别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传播技术、新兴媒介的日新月异,普遍公共化的民众新闻诞生了,后新闻业时代开启了,传统新闻业时代的新闻自由瓶颈打破了,其中最大的结构性变革就是,传统新闻业时代的大众化的新闻收受者转换成新型的新闻生产消费者,[19]即民众既是新闻消费者(收受者)同时又是新闻生产者、传播者,这就自然而然地改变了传统新闻自由的结构性欠缺,使得新闻自由在传播与收受两个维度上开始真正成为所有人的真实自由。

  因而,民众新闻观念中的新闻自由,与职业新闻时代的新闻自由观念还是存在实质性差别的,它使得原则上的、理论上的抽象性新闻自由,终于落在民众身上,接了地气,转变成民众实实在在可以享有的传播自由、表达自由,这可以说是民众新闻观念对现代职业新闻自由观念的最大改变,职业新闻传播自由终于转换成包含民众传播新闻的自由,新闻自由进入一种新的状态。

  上文只是在比较抽象的意义上初步讨论了民众新闻观念产生的宏大背景、民众新闻观念基本内涵,并主要针对专业新闻主义观念“大而化之”地分析了民众新闻观念的可能影响,但还没有针对中国语境,系统而深入地分析民众新闻观念及其新闻生产与传播方式对“宣传新闻主义”观念、对“商业新闻主义”观念的作用与影响,而这些问题在我看来,是中国语境中更为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宣传新闻主义观念是主导我国当前新闻业的核心观念,[20]商业主义新闻观念是近些年来对我国新闻业、新闻人影响越来越大的观念,而民众新闻观念具有某种天然的背宣传、反商业的精神。因而,民众新闻观念、宣传新闻观念、商业新闻观念之间有着更加纠结复杂多变的关系,也具有更为强烈的现实性。可以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影响的不仅是我国的新闻业和人们的新闻活动,更会影响我国整体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运行的状态。因此,应该说,这些问题更值得我们细嚼慢咽、仔细思考、长久探索,但这却是本文难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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