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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介绍
石硕,男,汉族,博士。1957年10月生,四川成都人。198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1987年于四川大学历史系隋唐史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6月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四川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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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 第三章 13世纪以前吐蕃的扩张与西藏文明东向发展趋势的形成
来源: 作者:石硕 点击:519次 时间:2006/9/25 10:33:30

 松赞干布在统一西藏高原各部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吐蕃王朝,无疑是一个新兴的、正处于上升时期的王朝。它的出现,标志着西藏乃至青藏高原历史一个新阶段的开始。正如范文澜先生所言:“原来寂寞无所闻见的中国广大西部,因强有力的吐蕃的出现,变得有声有色了。”(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三编第二册,P490。)吐蕃王朝崛起后,迅即向其四周广大地区展开了强大的武力扩张,这种扩张延续了近200年时间,它不仅使吐蕃王朝一度成为统治疆域极为辽阔、势力空前强盛的高原王朝,而且吐蕃王朝的扩张也对中国的历史,乃至南亚和中亚的历史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同时,可以认为,正是吐蕃王朝向外进行的这种强有力的扩张,极大地改变和发展了西藏文明自身的成份,并导致了西藏文明东向发展趋势的形成。


  应该指出,松赞干布在吞并苏毗和象雄之后所建立的吐蕃王朝,其最初的势力范围大体与今天西藏高原的自然范围相当。但是,这一格局仅维持了一个非常短暂的时期。很快,松赞干布本人就将吐蕃王朝的势力范围大大地向四围扩展了。那么,吐蕃王朝何以能在其建立后的极短时间内就成功而有效地向外进行扩张?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有必要对吐蕃王朝建立初期的周边形势作一粗略的分析。

  第一节 吐蕃王朝建立初期的周边形势


  吐蕃王朝之初,在它的东部方向,最强大并足以与吐蕃相抗衡的无疑是以中原为中心的唐王朝。同新兴的吐蕃王朝相比,唐王朝俨然是一个庞然大物,它不仅疆域辽阔,人口众多,而且拥有非常悠久和发达的文化,无论其政治、经济或军事实力都远非吐蕃所能匹比。但是,在公元7世纪初叶,强大的唐王朝并未与吐蕃直接接壤,相反,当时在唐朝与新兴的吐蕃之间存在一个非常辽阔而又相对薄弱的中间地带。这个中间地带从北向南,包括了今天的新疆东南部、青海全部、甘南以及属于横断山脉区域的川西高原和滇西北高原等广大地区。在这一辽阔区域内,从北向南依次分布的民族和部落有:


  吐谷浑:藏语称“阿柴”,原为慕容鲜卑的一支。西晋末年,从辽东向西迁徙,经今内蒙阴山,进入今甘肃、宁夏西北,后又向南、向西发展,统治了今甘肃、四川西北和青海等广大地区的氐羌等族,并于公元329年建立政权。其鼎盛时期的疆域,东起今甘肃南部,四川西北;南抵今青海南部;西到今新疆若羌、且末;北隔祁连山与河西走廊相接,一度是称雄于西北地区一个强大的游牧政权。但公元7世纪初叶,吐谷浑立国已垂两百余年,且在大业中遭到了隋的重创,(《隋书》卷83《吐谷浑传》。)所以,当唐、蕃政权分别崛起于其东、西两个方向时,吐谷浑的势力已呈衰落之势。


  党项羌:为羌的一支。《旧唐书》称其地“东至松州,西接叶护,南杂舂桑、迷桑等羌,北连吐谷浑,处山谷间,亘三千里。”(《旧唐书》卷198《西戎传》。)松州乃今四川松潘县;叶护是指西突厥,在今新疆以西;舂桑和迷桑系指今四川川西北一带。由此,党项羌大约分布在今青海东部南部、甘肃西南部和四川西北部这一范围之内。但在公元7世纪初,党项羌尚是一个居住分散、组织松散的游牧部族。史载其“以别姓为部(共有八部),一姓又分为小部落,大者万骑,小数千,不能相统。”(《北史》卷96《党项传》。)又载其“无法令,各为生业。有战阵则屯聚,无徭役,不相往来。”(《资治通鉴》卷190《唐纪》15。)


  白兰羌:《北史》记:“白兰者,羌之别种也,其地东北接吐谷浑,西北利摸徒,南界舟鄂。”(《北史》卷96《白兰传》。)《新唐书》载白兰羌“左属党项,右与多弥接”。(《新唐书》卷221《西域传》。)由此,白兰羌的地理位置大体是东北接吐谷浑,东与党项相接,南接西藏高原东部,西与多弥相连。


  东女国:俗以女为王,故名。史载其地“东与茂州、党项接,东南与雅州接,界隔罗女蛮及白狼夷等。”(《旧唐书》卷197《东女传》。)由此可知,东女国的位置应在今茂汶、雅安西北一带。


  当时自吐谷浑以南的今川西高原范围内,在上述这些较大的部落组织之间还错居着许多小部落,如嘉良夷、薄缘夷等。正如《隋书》所载,其地“往往有羌:大、小左封,昔卫,葛延,白狗,向人,望族,林台,春桑,利豆,迷桑,婢药,大硖,白兰,叱利摸徒,那鄂,当迷,渠步,桑悟,千碉,并在深山穷谷,无大君长。其风俗略同于党项,或役属吐谷浑,或附附国。”(《隋书》卷83《附国传》。)
  此外,在吐蕃的东南面,即今滇西北高原则是“松外蛮”的势力范围。松外蛮有70部,10.93万户,“无大君长,不相统一”。(《资治通鉴》卷199《唐记》15。)


  吐蕃王朝的南面,喜马拉雅山脉以南,最强大的要算天竺国。7世纪初,戒日王以武力统一了北印度,迁都于恒河西岸的曲女城,建立羯鞠国(即汉文史籍中所称“中天竺”),当时“四天竺之君皆北面以臣之”。(《旧唐书》卷198《西戎传》。)戒日王曾一度向南印度扩张,但遭到失败。戒日王在北印度所建立的统治,只是以众多藩属的臣服为基础的一个松散的政治联合体。此外,吐蕃与天竺之间不仅隔着巨大的天然屏障——喜马拉雅山脉,而且同样存在着一个中间缓冲地带,位于这一中间地带的主要国家即是小国泥婆罗。泥婆罗处吐蕃南通天竺的必经之路。


  在吐蕃的西北面,即中亚和西亚地区,最强大的则是大食。大食是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在西亚兴起后,以信奉伊斯兰教的西亚各国为主体建立起来的一个横跨亚、非、欧三洲的强大的阿拉伯帝国,中国史籍称“大食国”。然在公元7世纪初叶,大食尚处于发展初期,其势力主要是向西开拓,对中亚尚未构成大的威胁。此外,当时在吐蕃王朝与大食之间,也存在着一个中间缓冲地带,这一中间地带分布着若干小国,其中较著名的有小勃律、大勃律等,这些小国多为沙漠城市国家,势力较弱,但因它们地处东、西亚之间的交通孔道,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在吐蕃的北面,即今新疆地区,从公元6至7世纪,高昌、焉耆、龟兹、疏勒、于阗等西域小国都各自拥立国王,作为丝绸之路的要冲而繁荣起来。但这些国家当时都间接受到其北面强大的西突厥程度不同的统治。突厥是自西魏以来兴起于中国北方的一个强大的游牧政权。其疆域最广时,东至辽海,西达西海(里海),南到阿姆河南,北过贝加尔湖。隋开皇后,分裂为东、西两部。在公元7世纪初,西突厥控制了今新疆和中亚大部地区。吐蕃立国之初,西突厥尽管是吐蕃北方的一支劲旅,但因西突厥对龟兹、疏勒、于阗等西域各国仅是一种间接的统治,所以,这些西域小国实际上也成为吐蕃与西突厥之间的一个中间缓冲地带,使突厥对吐蕃的威胁大为减弱。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公元7世纪初,吐蕃周边地区的王朝或国家中,真正实力较强并能够与吐蕃相抗衡的势力大致有四个:它们分别是东面的唐朝;北面的突厥;西面的大食和南面的天竺。但是,在公元7世纪初叶,这四个国家或政权几乎都未与吐蕃直接接壤,相反,当时它们与吐蕃王朝之间都存在一个较大的中间地带,这个中间地带分布的大多为势力较弱的小国或部落。唐与吐蕃之间,有吐谷浑、党项、白兰诸羌部和滇西北高原的松外蛮;天竺与吐蕃之间有泥婆罗;大食与吐蕃之间有大、小勃律等若干中亚小国;突厥与吐蕃之间则有龟兹、疏勒、于阗等西域小国,这些环绕吐蕃王朝并直接与吐蕃相接的小国或部落,在新兴的吐蕃王朝面前都处于劣势。即便是实力稍强的吐谷浑,因同时受到唐和吐蕃来自东、西两个方面的威慑,也不得不小心从事。


  显然,这样的外部环境,为吐蕃的扩张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同时,它也是吐蕃王朝在其建立后的极短时间内就得以强有力地向外扩张,并获得极大成功的重要原因。而另一方面,松赞干布在即位以后,所采取的确立赞普专制政体,划分辖境,建立军制和设置军政区划组织,健全官制,制定各种刑律,创造文字等一系列建政措施,则直接构成了吐蕃王朝向外扩张的内部实力基础。

  第二节 吐蕃的全面扩张及其东向发展趋势的形成
  吐蕃王朝向外进行的长达200余年的武力扩张,从时间上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吐蕃王朝初期到公元670年的大非川战役。这一阶段,吐蕃成功地运用了以唐蕃和亲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借助唐的声威收泥婆罗为属国,南掠天竺,北攻龟兹,逐渐积蓄和壮大了力量。在此基础上吐蕃开始向东发展,先后灭掉白兰、吐谷浑,攻占党项诸羌之地,并向唐的西域发起进攻,从而最终蚕食了它与唐之间的中间地带。由此,唐蕃之间爆发了首次大规模战争——大非川战役,吐蕃获胜。


  第二阶段,从大非川战役到唐蕃“清水会盟”。大非川战役标志了吐蕃的强大。此战役以后,吐蕃在东部、西域、中亚、乃至南亚等几个方向上进行了强有力的扩张,唐蕃之间进入大规模直接军事对抗阶段。双方经过长期激烈较量,公元755年,唐朝内部发生“安史之乱”,吐蕃乘机大举东进,其版图获得了空前扩展,势力臻于极盛。唐朝不得不被迫与吐蕃订立“清水会盟”,正式承认吐蕃对东部大片地区的占有权。
  第三阶段,从“清水会盟”到吐蕃王朝崩溃。这一阶段,唐采取了北和回纥,南通南诏,西结大食、天竺以对付吐蕃的策略,从而使吐蕃“西逼大食之强,北病回纥之众,东有南诏之防”,故“兵众寝弱”,扩张势头逐步减弱。加以长期征战,内外矛盾加剧,终于导致了吐蕃王朝的崩溃。


  从地域空间上看,吐蕃王朝在长达200余年的时期中,其向外进行的武力扩张虽是一种全方位的扩张,但这种全方位扩张的结果却并未使吐蕃版图获得全方位的扩展。因为事实上,与其向东部方向和西域地区的扩张相比较,吐蕃在南部和西部两个方向上的扩张基本上均未能导致其版图的大规模向外拓展,可以说很不成功。


  吐蕃王朝时期,吐蕃在其南部方向曾有过两次大规模的军事扩张活动。一次是公元648年,唐以王玄策率使团出使天竺,遭天竺劫掠,吐蕃以此为契机,“发精锐一千二百人,并泥婆罗国七千余骑”,向天竺发起进攻。这次南攻天竺,名义上是助唐的军事行动,但其实质应是吐蕃借助唐的声威,率其属国泥婆罗独立地向南亚进行的一次武力扩张。史载吐蕃这次出击一直打到天竺恒河沿岸,“斩首三千余级,赴水溺死者且万人。”“天竺响震,城邑聚落降者五百八十余所。”“虏男女万二千人,牛马三万余头匹。”尽管吐蕃大获全胜,但旋即退兵。


  吐蕃第二次进攻天竺是赤松德赞在位期间。据《贤者喜宴》(第七品)和《巴协》记载,此次吐蕃军队远征天竺王,一直进兵至恒河北岸,使天竺王向吐蕃俯首称臣,吐蕃军队在恒河岸边树碑以纪武功后班师回朝。


  从吐蕃向南部方向发动的这两次军事扩张行动来看,尽管吐蕃军队曾两次越过喜马拉雅山而进入天竺,成功地攻占了恒河北岸的大片地区,但这两次进兵均未能实现对征服地的占领和统治。因此,在南面,吐蕃真正有效控制的区域只限于泥婆罗。但吐蕃对泥婆罗同样未进行实际的占领,仅将其作为属国而实行羁縻统治。

 

  在西部方向上,吐蕃王朝同样进行过强有力的扩张。公元737年,为了同唐争夺西藏向位于中亚克什米尔地区的小勃律(今克什米尔吉尔吉特)发动进攻,击破小勃律,将其变为属国,并与北面的突骑施和西面的大食取得了联系。为了争取与国合击唐朝,吐蕃分别与小勃律和突骑施联姻。此时,大食、小勃律、突骑施都先后派专使入贡吐蕃,一时葱岭以西的20余中亚小国均臣属于吐蕃,吐蕃势力遂扩展到葱岭以西地区。


  小勃律位于大食与吐蕃交通的要道。为切断大食与吐蕃的联系,公元747年,唐派名将高仙芝率步骑万人,越过帕米尔高原远征小勃律,击降小勃律,并截断吐蕃援军,掳小勃律王及吐蕃公主。唐的这次远征,成功地将吐蕃挤出中亚,遏止了吐蕃向西的扩张。


  但是,唐朝对中亚诸国的统治并未稳固,由于高仙芝的贪暴,不久中亚诸国即转而归附大食,并引大食之兵抗御唐朝。公元751年,大食于怛逻斯之役击溃唐军,使唐失去对葱岭以西地区的控制。自此,中亚诸国遂成为大食的势力范围。


  吐蕃晚期,大食势力日渐强大并不断由克什米尔东侵,成为吐蕃西面的主要劲敌,从而严重地遏止了吐蕃向西发展的势头。由此,吐蕃不但无力向西扩张,反在与大食的战争中消耗了大量有生力量,这也成为吐蕃王朝后期其势力日渐衰落的原因之一。因此,就吐蕃西部方向的扩张而言,公元8世纪初吐蕃势力虽曾一度越过帕米尔高原,征服大、小勃律,使中亚20余小国皆称臣纳贡,但吐蕃对这些国家均未进行实际的占领,仅仅是维持了一种非常松散的羁縻统治。此后,吐蕃在中亚的势力很快被唐朝击退,接着大食又取代了唐在中亚的霸主地位,并不断由中亚东侵吐蕃,最终遏止了吐蕃向西扩张势头。所以,在西部方向,从8世纪初中叶以前,吐蕃真正有效控制的区域大体只限于葱岭以东地区。也就是说,吐蕃在西部方向上的扩张,也基本上未能导致其版图的大幅度向外拓展。


  如果说吐蕃向中亚地区扩张不成功的原因是受到了唐朝和后来大食势力东侵的钳制,那么,吐蕃朝南部方向的扩张情形则截然不同,吐蕃两次向天竺进兵可以说都大获全胜。公元648年的进兵,使“天竺响震,城邑聚落降者五百八十余所”。(《资治通鉴》卷199《唐纪》15。)赤松德赞时期吐蕃军队远征天竺情况,虽史料未曾详载,但从吐蕃军队在恒河北岸树碑以纪武功的记载看,这次远征在军事上显然获得了胜利。不过,吐蕃这两次进兵天竺,虽顺利地推进到了恒河北岸地区,但是却均旋以退兵而告结束,均未能实现对征服地的占领和统治。这表明,吐蕃虽有能力向南亚扩张,但最终却无力实现对南亚的占领和统治。这一现象表明,吐蕃在南及西部两个方向上的扩张,所以未能取得大的成功,未能直接导致其版图的大规模向外拓展,除了政治、军事方面的原因之外,显然还存在着文化、地缘等其它方面的原因(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一章将要详细讨论)。不过,吐蕃向西和向南扩张的不成功,至少表明这样一个事实:即吐蕃自身显然是有大规模向南亚和中亚地区发展的不可能性。


  与此相反,在吐蕃王朝长达200余年的武力扩张中,其向东、北部方向,尤其是向东部方向扩张却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种扩张不仅使吐蕃从一个初期势力仅限于西藏高原的新兴王朝一跃而成为统治疆域辽阔、势力空前强盛并足以与中原唐王朝相抗衡的强大高原王朝,同时还将青藏高原辽阔地区的众多部族首次在政治、军事上连结成为一个整体,从而为后来藏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地域和文化的基础。假如我们把吐蕃王朝向外进行的长达两百余年的武力扩张视为是西藏文明在文化和空间上的一个扩展过程,那么很显然,在整个吐蕃王朝时期,西藏的文明主要是呈现了一种东向发展的趋势。这着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吐蕃向外扩张所发动的一系列战争,绝大多数是在与东面的唐朝之间进行的。不仅吐蕃向东部地区和西域的扩张战争主要是以唐朝为对象而进行,就是向中亚的扩张很大程度上也成为吐蕃与唐的争夺。事实上,唐朝成为吐蕃王朝向外进行武力扩张的主要对象。

 

  二、吐蕃王朝向外扩张的结果,主要导致了其版图的东向扩展。吐蕃王朝初期,其势力范围大体仅相当于今天西藏高原的范围。当时,在吐蕃东北外围地区(即今青海一带)有强大的吐谷浑部落;在其东部方向的横断山脉区域则为党项、白兰等诸羌部落所盘据;在其东南方向(即今滇西北一带)则是西洱诸蛮的势力范围。然而,随着吐蕃势力的强有力扩张,到8世纪初叶,这些原分布于吐蕃东部外围地区的以吐谷浑及党项、白兰诸羌为首的众多部落和部族均被吐蕃征服,并沦为吐蕃属部,它们的原有领地,即从甘青到横断山区的川西高原及滇西北一带的辽阔地区均并入吐蕃疆域。8世纪中叶,吐蕃又乘唐朝发生“安史之乱”边防空虚之机,联合南诏、回纥诸部大举东进。数年之间,攻陷唐的西北数十州,唐的河西、陇右完全为吐蕃占领。随后吐蕃军队攻破凤翔、邠州(今陕西彬县),进逼长安,唐代宗仓皇出逃陕州。763年,吐蕃大军攻入长安,立金城公主之弟广武王李承宏为帝,改元大赦,设置百官。至此,吐蕃的东向扩张达到了最高峰。在从长安退出后,吐蕃又南下联合南诏军队,先后攻破唐巂(今四川西昌),松(今四川松潘)、维(今四川理县东)、保(今四川马尔康一带)等州,占领了剑南西部的大片地区。公元783年,唐不得已同吐蕃订立“清水会盟”,双方重新划定边界。大体将黄河以北贺兰山区划作闲田(即缓冲区),黄河以南从六盘山、陇山,沿岷江、大渡河,南抵磨些诸蛮(今云南丽江地区)划线,以东属唐朝,以西属吐蕃。这条新边界的划定,意味着唐朝已被迫放弃西北的大片领土并正式承认了吐蕃对河陇地区的占领。这样,吐蕃的东部版图获得了空前扩展,其东部疆域大体包括了今青海的全部、甘肃大部、陕西西部、川西高原及滇西北高原等辽阔地区。

  显然,吐蕃向东部地区扩张所获得的辽阔版图是它在其它任何方向上的扩张所无法比拟的。
  吐蕃王朝对其在东部和北部方向的扩张版图,不仅实现了长期的军事占领,而且还对占领地区的部落百姓“编户为民”,进行了长期的奴役和统治。


  同时,随着吐蕃版图的东向延伸,吐蕃的政治、经济重心也发生了东移。在670年大非川战役以后,吐蕃向东兼并了青海的吐谷浑及川西北高原的党项、白兰诸羌,以其地称“安多”。这一带因地处青藏高原东缘,气候土壤条件较西藏本土优越,加之与汉区接近,农业生产相对发达。因此,当地农业对吐蕃经济有着重大意义。为了很好的控制这一地区,吐蕃统治的重心曾一度东移到这一带,不仅专门在该地设置节度使进行管辖,而且吐蕃赞普和大臣也经常驻在这里。据《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载,从692~763年间,先后在这里召开过大约40次左右的吐蕃王臣会议。会议对这一地区的土地、人口、生产和谷物储存情况多次调查,制定政策。(参见《藏族简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P76。)这一地区始终成为吐蕃重要的粮食基地和税收来源。正如汉文史籍所载的“军粮马匹,半出其中”。(转引自《藏族简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P77。)


  此外,吐蕃向东部和北部西域两个方向的扩张,事实上是紧密关联的。这是因为,第一,从对象来看,吐蕃在这两个方向的扩张都是与唐朝的争夺,其所扩张的版图也都属于唐的领土。第二,从过程来看,吐蕃最终攻占西域,是在“安史之乱”后吐蕃向东扩张获得极大成功,占领河陇地区并截断唐与西域的联系之后。因此,吐蕃得以攻占西域,很大程度上乃是它向东部扩张获得成功的一个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吐蕃向北和向东的扩张,其总体趋势仍然是一种东向发展趋势。


  二、整个吐蕃王朝时期,在吐蕃周边的所有国家或政权中,以吐蕃同东面唐朝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最为密切。据谭立人、周原孙《唐蕃交聘表》统计,在整个吐蕃王朝时期,唐蕃之间使臣交往共计290余次,其中蕃使180余次,唐使100余次。(谭立人、周原孙《唐蕃交聘表》,《中国藏学》1990年2-3期。)假如以贞观八年(634年)松赞干布首次遣使入唐到842年吐蕃王朝灭亡的共208年来计算,那么,唐蕃之间差不多平均8个月就有一次使臣往来。这种使臣往来的频繁程度,显然是吐蕃同周边其它任何国家和政权之间都无法比拟的。唐蕃之间频繁的使臣往来,既是出于政治、军事上的利害关系,同时也包含了很大的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成份。因此,它充分表明了西藏文明向中原文明倾斜的东向发展趋势。


  上述几点充分表明,吐蕃王朝在长达200余年的时间里,它向外扩张的总体趋势,乃是一种强烈的东向发展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吐蕃向外扩张虽然是一种全方位扩张,但其结果却并未导致其版图的东向发展,并与东面唐朝发生了最密切的联系。这说明吐蕃王朝实际上是在通过全方位向外扩张的尝试、比较和选择的基础上才最终形成其东向扩张趋势的。从这一点来说,吐蕃王朝时期的向外扩张过程,事实上也正是其东向发展趋势形成的过程。

 

  第三节 吐蕃王朝以后西藏文明的进一步东向发展


  公元842年吐蕃王朝崩溃。随后,吐蕃本土爆发了王室后裔之间为争夺王权的混战。驻守于东部河陇边境地区的吐蕃贵族守将论恐热等人也很快卷入了这场混战。接着公元9世纪60年代,河陇一带和吐蕃本部都先后爆发了奴隶平民大起义。起义军中规模较大的有两支:一支是于甘、青、川地区最早起事的起义军,自号“温末”,藏文史料载奴隶起事“初发难于康(即甘、青、川藏区,这里主要指河陇吐蕃人驻地),寝而及于全藏。喻如一鸟飞腾,百鸟为从,四方骚然,天下大乱。”(刘立千编译《续藏史鉴》,成都华西大学,1945年版。)另一支发生于吐蕃本部,藏族史家称之为“邦金洛”,即奴隶平民“反上”暴动。奴隶起义迅速遍及全境,他们摧垮了吐蕃王朝时期的贵族统治及各地的军政建置,挖掘了吐蕃赞普陵墓。(参见《红史》、《西藏王臣记》、《贤者喜宴》等记载。)吐蕃王室后裔受到来自东境和北境起义军的打击,向西逃窜。后在今阿里地区建立了三个割据小王朝,它们是:日巴衮以今克什米尔的列城为中心建立的拉达克王朝;扎什德衮以今普兰县为中心建立的普兰王朝;德祖衮以今扎达县为中心建立的古格王朝。从此,吐蕃原辖属的大小象雄地区遂改称“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领域三部”。数代后,吐蕃王室后裔中还有人在宗喀(今青海东部湟水流域)、亚泽(今尼泊尔西北部)等地建立过政权。吐蕃本土的雅隆、桑耶等地也出现过几个自称是王室后裔的地方势力,但规模甚小。(刘立千编译《续藏史鉴》成都华西大学,1945年版。)


  由于奴隶和平民起义本身未形成一个强大的政治力量,因此,起义高潮过后,在吐蕃本土遂形成了数百家各为聚落,星罗棋布的割据局面。《宋史》载:“唐末。瓜、沙之地复为所隔,然而国亦自衰,族种分散,大者数干家,小者百十家,无复统一矣。”《贤者喜宴》亦载:“吐蕃本土历经彼此火并内讧,日趋支离破碎,于是境内各处每每分割为二,诸如大政权与小政权,众多部与微弱部,金枝与玉叶,肉食与谷食者,各自为政,不相统属。”吐蕃本土的这种分裂割据局面,从9世纪中叶一直延续到13世纪初,经历了近40O年时间。其间,中原地区乃经历了晚唐(843一907)、五代(907一960)、北宋(960—1127)、南宋(1127一1279)等朝代的更替。


  在这个漫长的分裂时期中,西藏历史进程虽处于一种缓慢发展的状态,但是自吐蕃王朝以来业已形成的西藏文明东向发展趋势却并未因此而中断。相反,在这一时期中,西藏的文明仍然继续保持了其东向发展的趋势。所不同的是这一时期中,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已不再是以一个统一政权的武力扩张方式进行,而是采取了区域性的、民间的、文化和种族的自然渗透与融合的方式来进行。
  在吐蕃王朝灭亡到13世纪初叶这一历史时期中,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趋势,着重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大量吐蕃部落在原吐蕃东部地域上逐渐扩散、巩固和发展,先后形成若干割据政权,并与中原政权发生了较密切的政治联系。


  在吐蕃全境陷于分裂割据的过程中,其北面原属部地区(即西域地区)的各族部均脱离吐蕃而独立自主,该地遂主要成为回鹘的势力范围。但吐蕃东部疆域的情况则不大一样。吐蕃王朝灭亡后,唐朝虽在名义上先后收复北自河西陇右(今甘肃及青海东部)、南到岷江以西地区,可是,由于吐蕃王朝扩张以来占领和统治该地区长达百余年之久,大量的吐蕃移民和随军奴隶与当地诸部族已发生了相当程度的融合。因此,该地区作为吐蕃长期占领和统治而业已形成的以吐蕃居民和文化为主体的吐蕃文明圈,并未因吐蕃王朝的覆灭而消失。当吐蕃王朝政权中枢失去控制后,在这一地区首先形成政治力量的乃是以原吐蕃“奴部”为主体的温末义军。


  《新唐书·吐蕃传》载:“浑末,亦曰温末,吐蕃奴部也。虏法,出师必发豪室,皆以奴从,平居散处耕牧。及恐热乱,无所归,共相啸合数千人,以温末自号,居甘、肃、瓜、沙、河、渭、岷、廓、叠、宕间。”《资治通鉴》亦云:“温末者,吐蕃之奴号也。……及恐热作乱,奴多无主,遂相纠合为部落,……吐蕃微弱者反依附之。”(《资治通鉴》卷250,咸通三年十二月条。)这支以“奴部”为主的温末义军,后来逐渐发展,遍及整个河陇地区。许多平民也参加了起义者队伍。除吐蕃人外,参加这支义军的还有原受吐蕃奴役的汉人和其它族部群众。


  后来,这支起义队伍大致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由剑南节度使高骈招致,温末首领鲁褥月率所部进驻大渡河流域,协防南诏,他们后来可能逐渐散居于川西高原及滇西北高原一带。二是向北移居河西诸郡,并主要分布于凉州一带。此外,还有散处河陇各州的温末。


  唐末,张义潮在上唐朝京都的一分奏折中曾写道:”咸通二年收凉州,今不知却口又杂蕃浑。近传温末隔勒往来,累询北人,皆云不谬,伏以凉州是国家边界,温末百姓本是河西陇右陷没子将(孙?),国家弃掷不收,变成部落。”(伦敦藏敦煌石室本,斯坦因6342号卷,转引自(日)前田正名《河西历史地理学的研究》。)移居凉州的温末,后逐渐形成一支政治力量。《资治通鉴》载874年:“会回鹘为吐谷浑、温末所破,逃遁不知所之。”(《资治通鉴》卷252,乾符元年条。)五代初,凉州温末曾派贡使向后梁进贡,并接受其封爵。(《五代会要》卷30《吐蕃传》载:后梁开平二年(公元908年),温末派人到后梁进贡,其首领杜论悉加、杜论心被封为左领军卫将军同正,苏论乞禄为右领军卫将军同正。)


  908年以后,“温末”遂不见于史籍记载,凉州一带代之而见于史籍者是一些部落首领的名字。《旧五代史·吐蕃传》记“值中国衰乱,不能抚有(吐蕃各部)”,凉州吐蕃便“自置牧守,或请命于中朝。”后梁、后唐、后周几代都曾在凉州任命官员,但“其州帅稍失民情,则众皆啸聚”,(《宋史》卷492《吐蕃传》。)好些官员都被赶走,故后汉隐帝时(949—950),不得不任命当地土豪折捕嘉施为节度使。(折捕嘉施,《旧五代史·吐蕃传》称“嘉施,土豪也。”《宋会要辑稿》方域21之14《西凉府》谓其为“土人也”。)显然,这时的凉州吐蕃已具割据政权之雏形。


  宋初,凉州吐蕃形成了阳妃谷等“六谷部”(又称“六谷蕃众”,“六谷蕃部”),并与宋朝发生了密切联系。宋朝为与六谷部共御西夏,曾破例赐给大量弓箭和兵器。1006年,六谷部遭瘟疫,宋朝一次拨给犀牛角、白龙脑、安息香等名贵药材76种。10世纪末,潘罗支被六谷部推为大首领,取代了折捕氏的地位。潘罗支率六谷部与西夏抗衡,遏止李继迁西向,1001年被宋朝封为“凉州防御使兼灵州西面都巡检使”。以后,潘罗支设计杀李继迁,他自己不久也被杀,其弟厮铎督继为六谷部大首领。后六谷部内部分裂,加之西夏不断入侵,力量逐渐削弱。12O8年,西夏攻陷凉州。六谷部余部逃往湟水流域,依附角厮罗。吐蕃六谷部作为凉州一带的地方割据政权宣告解体。


  此外,在泾、渭河上游(今甘肃东部及宁夏)一带,也分布了众多的吐蕃部落。这里是吐蕃王朝的东部边境,原驻守这一带的吐蕃军队及随军部落,因吐蕃王朝崩溃,大部分都无法返回故里,遂与当地的汉人、党项人等一道杂居,就地耕牧蕃衍。史载从五代至宋初,吐蕃部落“自仪(今甘肃华亭)、渭(今甘肃平凉)、泾(今甘肃泾川县北)、原(今甘肃镇原),环(今甘肃环县)、庆(今甘肃庆阳)、及镇戎(今宁夏固原)、秦州(今甘肃天水)、暨于灵(今宁夏灵武县西南)、夏(今内蒙古乌审旗南白城子)皆有之,各有首领。”宋朝将居住在这一带的吐蕃人分为“生、熟户”两种,凡“接连汉界,入州城者谓之熟户,居深山僻远,横遏冠略者谓之生户。”由于此地蕃汉各族杂居,吐蕃人未形成统一的政治组织,故宋朝得以在此建立统治机构。这里吐蕃人首领相继成为宋朝的命官,各自统领族部。这些吐蕃族部被宋朝称为“熟户”,认为是“归化”了的臣民。宋朝还通过受封诸首领招募蕃人组成地方武装,称“弓箭手”。同时还发各部落青壮在其居处作堑、浚壕、立栅、筑堡等,以安民御外。对各族部间的纠纷,均照该部蕃法和习俗处理。对杂居的汉人,涉讼犯法,则绳之以朝廷法纪,并严禁汉人向蕃人购置田地。宋朝的这些措施,将当地吐蕃各部“熟户”纳入了直接统治之下。但是,秦渭吐蕃与河湟吐蕃毕竟同文同种,彼此联系密切。当李立遵、角厮罗等宗哥大首领向秦渭发展时,因有其相应的社会基础而得到当地吐蕃族部的支持。


  河湟一带(今青海东部)也是吐蕃部落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同时又地处当时的“政治真空“地带,自凉州吐蕃六谷部政权为西夏所灭后,吐蕃部落在东部地域的政治中心遂南移至河湟地区。10世纪末至11世纪初,河湟一带出现了几个较大的吐蕃部落集团,如河州(今甘肃临夏北)的耸昌厮均,邈川(今青海乐都)的温甫,宗哥(今青海平安驿)的李立遵等。1002年,出自“吐蕃赞普之苗裔”的角厮罗由西域辗转来到河州,被李立遵挟持到宗哥立为首领,欲成霸业,李立遵自称“论通”(相),并向秦、渭发展。后李立遵图谋取代角厮罗,要宋朝册封自己为赞普。宋朝不允,角厮罗与李立遵不和,遂往邈川投靠温逋奇,并与宋朝通好。1032年,宋朝授角厮罗宁远大将军,爱州团练使。后温逋奇作乱,角厮罗杀之,迁居青唐城(今青海西宁),河湟一带的吐蕃人多望风披附,此时吐蕃六谷部为西夏所破,也从凉州投附角厮罗,角厮罗遂聚众数十万,形成一个独立的以藏族为主体的政权。角厮罗政权从一开始就为抗御西夏而与宋朝发生了密切关系,成为宋朝抗御西夏的重要同盟,并取得了宋朝在政治、经济上的支持。宋朝加封角厮罗为保顺军节度使。角厮罗家族统治河湟地区近百余年,累世受宋朝的封爵,还依唐蕃和亲故事,称宋朝廷为“阿舅天子”,保持了形式上的臣属关系。1065年,角厮罗卒,其三子不和,分裂为三部:董毡据青唐城,宋朝视为这一政权的继承者,准予嗣保顺军节度使,后又累进至太保、太傅、太尉;辖毡据龛谷(今甘肃榆中县境),宋朝授为澄州团练使;磨毡角据宗哥城,宋朝授为严州团练使。这三支的后代一直传到12世纪初,先后被宋朝将领王韶、王厚等击降,其子孙率部内徙,赐姓赵。宋朝招降角厮罗诸部族“首领二千七百人,户口七十余万。”以后王韶经营熙、河,又先后略取熙、河、洮、岷、叠、宕六州,招抚角厮罗旧部蕃民三十余万帐。宋朝这些经略西北的措施,不仅加速了当地藏、汉等诸民族之间的融合,同时客观上也导致了西藏文明在地域上的进一步向东渗透。


  从吐蕃王朝灭亡到13世纪以前,吐蕃部落在甘青地区有着广泛的分布。据汤开建先生研究,大体可归纳为五大区:一,陕西沿边吐蕃居住区(即陕西沿边诸州);二、熙河兰会吐蕃居住区(即通远军及熙、河、兰、会四州);三、河北吐蕃居住区(即湟、鄯、廓三州及青海以西地),四、河南吐蕃居住区(包括积石军及洮、岷、叠、岩、阶五州);五、河西吐蕃居住区(包括灵、凉二州乃至河西走廊)。此外,尚有少数吐蕃落进一步经由甘青地区向东扩散,《宋史·吐蕃传》称夏州(今陕西靖边)有吐蕃,《辽史·太宗记》称契丹境内有吐蕃,《宋朝事实》卷20称“遇野国吐蕃”,“夹山吐蕃”等,这些吐蕃部落在东部地域的分布,显然已超出了甘青地区范围。


  五代、宋、金时期,在今川西高原大渡河以西地区,同样形成了以吐蕃部落为主体的藏族聚居区。《邵氏闻见前录》卷13载:“吐蕃在唐最盛,至本朝始衰,今……岷水至阶(今甘肃武都东)、利(今四川广元)、文(今甘肃文县)、政、绵州(今四川绵阳)、威(今四川汶川)、茂(今四川茂汶)、黎(今四川汉源)、移(今甘肃夏河)州夷人,皆其遗种。”《宋会要稿》著夷五亦载:“在黎州过大渡河外,弥望皆是蕃田。”


  由上可见,在甘青和川西高原地区,即原吐蕃王朝扩张所占领的东部地域,自吐蕃王朝灭亡以后的五代、宋、金时期,众多的吐蕃部落仍然在这一带广为扩散,并且其势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同时与其它民族相互依存、彼此融合,从而在甘青及川西高原地区形成了新的以藏族为主体的聚居区。
  第二,这一时期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还体现于东部地域的吐蕃部落及其割据政权与中原王朝之间发生了以茶马贸易为中心的大规模经济联系。


  五代、宋、金时期,甘青地区吐蕃部落及其割据政权与东部的中原王朝发生了极为密切的经济联系。凉州六谷部政权曾屡屡向宋朝进贡马匹,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六谷部仅一次就献马达5000匹,而宋朝回赐百余段彩缯和数百斤茶叶。这种经济交往虽是以进贡和赏赐的形式进行,但实已具有贸易的性质,并一直受到宋朝廷的保护和鼓励。秦、渭一带的“熟户”吐蕃与宋朝发生了更直接的经济联系。宋朝对这一带的吐蕃部落在经济上备加优待,划出闲田,拨给种籽耕畜,蠲免一切租税,并在春播秋收季节派出军队保护和支援。对蕃民充当“弓箭手”者,则另拨给田地耕种,规定每两年纳马一匹、以作课税。宋朝的这些经济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当地吐蕃部落的内向。吐蕃角厮罗政权与宋朝的经济联系也甚为密切,宋朝赐茶和角厮罗献马均屡见于记载。在今川西高原地区,宋朝与藏区的经济交往,除茶马贸易之外,还表现为藏、汉边民之间自然形成的经济协作。史载:“黎州过大渡河外(今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弥望皆是蕃田,每汉人过河耕种其地,及其秋成,十归其一,谓之蕃租。”(《宋会要辑稿》蕃夷五。)汉区农民渡过大渡河去租种藏民田地,显然也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传到了藏区。


  这一时期,东部地域吐蕃部落及其割据政权与中原王朝之间的经济联系,最突出的则体现于双方大规模茶马贸易的兴起。早在唐代,汉区的茶就已传入吐蕃。(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唐朝曾以缯帛、茶叶等换取吐蕃战马。(《李卫公集》卷14《请市吐蕃马状》。)到宋代,茶叶已日益成为吐蕃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夷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续文献通考》卷22。)宋朝为了对付辽、金、西夏的进攻,对战马的需求十分迫切,而西北吐蕃地区则盛产名马。王韶经略熙、河成功之后,向朝廷上书指出“西人颇以善马至边,其所嗜惟茶,乏茶与市”,奏请运蜀茶至熙、河与诸蕃易马。(《宋史》卷167《职官志》。《宋史》卷184《食货志》。)为此,宋朝始设茶马司专司茶马贸易,并先后在西北的秦(甘肃天水)、凤(陕西凤县)、熙(临洮)、河(临夏)等吐蕃沿边地带开辟易马场,又在川陕等产茶区遍设买茶场,如四川设41处,陕西332处。(《文献通考》卷18《征榷考》。)规定川陕民茶“尽卖与官”,当时黎、雅(今二四川雅安)等州年产蜀茶3000余万斤。均由官府运往西北换取蕃马。茶马司每年在熙、秦地区以茶市马均在2万匹左右,在川西各地市羁縻马,每年约五千至一万匹之间。南宋时,西北“马道梗塞”,茶马贸易的重点转移至川西地区,黎州、雅州、碉门(今四川天全),及打箭炉(今四川康定)一带遂成为藏汉茶马贸易的重要经济区。大渡河以南和以西的吐蕃居民纷纷来此以马易茶。1181年,仅黎州一处即市马3341匹。


  宋朝与吐蕃的茶马贸易地点虽仅限于甘青及川西高原沿边地区,但是其马的来源却显然并不只限于这一带。正如宋人所说“蜀茶总入诸蕃市,胡马常从万里来。”吐蕃用以与宋朝易茶之马有相当数量是来自青海以及藏北高原地区。同样,这些马匹所换得的茶叶也多由吐蕃商人运往整个藏族地区销售。因此,宋代藏、汉之间兴起的大规模茶马贸易,实际上已经成为联结内地和整个
  藏族地区的经济纽带,它加速了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
  第三,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还表现于这一时期藏传佛教文化向东部地域的广泛传播和渗透。


  从吐蕃王朝灭亡到13世纪初,是佛教在吐蕃地区复兴和获得重要发展而形成藏传佛教的时期。10世纪后期,佛教经上部阿里与下部多康(今川西藏区)的两路弘传后,在藏区形成了西藏佛教史上被称为“后弘期”的复兴佛教浪潮。
  事实上,早在吐蕃王朝时期,佛教就已向康区一带的东部地域传播。松赞干布时,即在康区建造了隆塘准玛寺,又在弭药热甫岗建造雍佐热甫嘎神殿。不过,当时康区的佛教既有吐蕃的影响,也有来自中原唐朝的影响。吐蕃王朝灭亡后,大量的吐蕃部落流散于河陇、河湟及川西高原地区,并逐渐在这一带定居,从而为藏传佛教进一步向东部地域的传播和渗透奠定了社会和文化基础。在藏传佛教后弘期,生于宗喀德康(今青海循化北)的大喇嘛公巴饶赛(892-975)受比丘戒后即东赴甘州(今甘肃张掖)学习并传授佛法。为破除邪见,他在河西地区修建了许多寺庙、佛塔,塔型和庙舍均由他亲自设计建造。在此前,吐蕃本部达磨灭佛而遭迫害的僧众纷纷逃亡,有的定居于河陇地区,有的先至于阗,再东转河陇,其中以逃往康区的玛·释迦牟尼、约·格琼与藏·饶色三位最有名,他们带来了重要的佛教经典,既促成了后弘期“下路弘传”的产生,又对佛教在甘青及川西高原地区的传播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吐蕃六谷部统领凉州期间,崇奉佛教。五代后汉时,凉州城内有一座七级木浮图,遇有蕃众啸聚滋事时,“其帅急登之,绐其众曰:“尔若迫我,我即焚于此矣。”众惜浮图,乃盟而舍之。”河湟吐蕃其信佛又远在凉州吐蕃之上,其首领“角厮罗”之名,即为“佛子”(jo-sras)之意。大相李立遵亦原为佛门信徒,僧众如云,因此,西夏人用“吐蕃人信佛”,来概括其民族特征。角厮罗还沿用吐蕃时期通行的十二生肖纪年,其子孙微弱时也延请僧人调解争端,可见僧人在其社会中已有相当的威信和地位。

 

  此外,藏传佛教还传播到了西夏境内。西夏是由党项人建立的政权。党项原居今青海东南部和四川松潘以西,吐蕃王朝东向扩张遂将党项诸部收归治下。8世纪初,他们当中的一些部落因不堪吐蕃压迫,陆续迁往今甘肃、宁夏和陕西西北部一带,经唐末五代至宋初,其力量逐渐壮大,原居住在灵、夏诸州的吐蕃也相继投附,遂形成西夏政权。因党项曾长期接受吐蕃统治,吐蕃王朝时被称为“吐蕃外四族”,因而他们与吐蕃显然已发生了较大程度的融合。宋人称,“大约党项吐蕃风俗相类”。同时西夏击溃凉州六谷部,曾掠夺或征服了许多信教的吐蕃人,这些都为藏传佛教在西夏的传播提供了土壤。


  西夏王元昊即“晓浮图学,通蕃汉文字”。藏文史籍中还记载了西夏仁宗与拉萨西北粗普寺主都松钦巴(1110-1193)互派使者往还并资助该寺建塔的事迹。1176年,西夏仁宗所刻汉、藏两种文字的甘州(今甘肃张掖)黑水桥碑,亦证明藏传佛教当时已流传于西夏辖境。(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P56—57。)当时,一些吐蕃高僧还先后在西夏被尊为上师,如粗普寺主都松钦巴弟子藏索瓦即被西夏仁宗迎至西夏,奉为上师,十分礼重。此后,被西夏奉为上师的吐蕃高僧还有蔡巴派的通古哇·旺久扎西等。萨迦五祖的第三祖扎巴坚赞的弟子中,一位名叫迥巴哇国师觉本的弟子也作了西夏国王的上师。这些吐蕃高僧在西夏境内传法布道,还将大量的藏文佛经翻译成了西夏文,西夏僧侣也纷纷前往吐蕃本土的寺院学习。此外,吐蕃的佛教艺术、本教以及语言文学等也都对西夏产生了深刻影响。
  在这一时期,藏传佛教也逐渐向川西高原地区的吐蕃部落传播。如后弘期“下路弘传”的卫藏十人之一、热希粗墀迥乃就曾前往康区传法。10世纪后期,来自印度的班智达念智称(即弥底)曾辗转来到西康(今川西藏区),在西康丹垄塘(地望不详)长期为人讲《俱舍论》、《四座》等显密经论;并翻译了一些佛经。他最有名的弟子赛尊后继续在西康讲经传法。“由于念智称的活动,在西康似乎也形成了一个讲授佛学的小小中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吐蕃王朝灭亡到13世纪初这一历史时期,西藏的文明在种族与文化两个方面均呈现了向东部地域辐射与发展的趋势。这一趋势,在种族方面表现于该时期中大量吐蕃部落在甘青和川西高原一带(即原吐蕃王朝的东部疆域的扩散、巩固和发展,并先后形成了凉州六谷部角厮罗等吐蕃性质的割据政权;在文化方面则表现于10世纪“后弘期”以来藏传佛教不断由吐蕃本土向甘青和川西高原一带的广泛传播和渗透。西藏文明在这一时期中的东向发展,使西藏东部外围地区,即包括甘、青,川西高原及滇西北地区在内的整个青藏高原东缘地区在种族与文化上均逐渐与西藏本土趋于一致,使上述地区最终成为了以藏民族为主体的西藏文明圈。同时,这一时期汉、藏两地之间兴起的大规模茶马贸易,也日渐成为联结中原与藏区的重要经济纽带,并加速了西藏文明的东向发展。

 

  第四节 藏民族的形成及其多元化构成


  关于藏民族的形成,目前国内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这样一个观点,即藏民族是在公元7~8世纪前后形成的,也就是说,藏民族是形成于吐蕃王朝的成立及其扩张过程之中。这种观点目前在国内藏学界似乎已成为一种定论。然而,深究起来,这一观点,确有明显的片面之处,存在着较大的商榷余地。要回答藏民族形成于何时的问题,首先有必要搞清楚“藏民族”这一概念的确切内涵。
  意大利学者杜齐在《西藏中世纪史》一书中,曾对“藏民族”这一概念的内涵作过如下阐述:


  “这样从东到西的种族集团的散布,很自然地引起对先来土著的吸收和同化。”“……如此看来,藏族人口远非出于一源。……虽然在今天,这里语言和宗教是相同的,习俗也是一致的,但我们愈往西部和南部走,就愈发现人们在身体特征上有很大的差异,就是最粗浅的观察者也不会忽略掉。虽然几个世纪的混合和共同生活把许多来源不同的种族融合在一起,但这个差异还是明显的。”“西藏的合成的人口,包括混合在一起的许多不同的集团。”
  从杜齐的这段话,我们大致可将“藏民族”的概念归纳为以下两点:


  (一)藏民族是青藏高原地区由许多不同的“种族”和“种族集团”融合而成的一个多元而又十分庞大的“民族共同体”。尽管今天他们已经有相同的语言、宗教、习俗等等,但无论在他们的语言、体质特征乃至地域文化上都清晰地保留着这种融合的痕迹。
  (二)上述意义的藏民族(或称“藏族共同体”)是经历了“几个世纪的混合和共同生活”才逐渐融合在一起的。


  杜齐对藏民族内涵所作的阐述,其时限是“从吐蕃王朝崩溃到蒙古时代”,这也正是我们今天所广泛使用的“藏民族”这一概念。因此,就这一内涵而言,“藏民族”的概念既不是指松赞干布以前的雅隆吐蕃部落,也不是指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诸部以后所形成的吐蕃本部联盟,同佯,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吐蕃王朝及其所征服和统治的若干民族。虽然统一的吐蕃政权的形成和发展对藏民族的形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民族的形成自有其本身的规律,政权本身并不直接意味着民族的形成。而且,一般说来一个新民族的形成往往是经过统一王朝之后的长期又然融合阶段才逐步完成的,很显然,“藏民族”应该是一个内涵更大、更丰富的概念。


  按照斯大林提出的“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一定义,那么,“藏民族”的概念就应该具有如下的内涵和特点:
  1.藏民族的“共同地域”,应是指以西藏高原为中心包括了甘青及川西和滇西北高原地区在内的整个青藏高原地区。即大体相当于今天的藏族分布区。
  2.藏民族的“共同语言”,应是指在上述地域之内逐渐形成的一种通行和统一的语言,即藏语和藏文。
  3.藏民族“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应是指在上述地域之内所形成的以藏传佛教和本教信仰为核心的宗教文化及习俗。
  4.藏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则应是指在上述地域内形成的基本一致的农牧生产方式和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


  就以上四点而言,藏民族显然不是在吐蕃朝时期形成的,自然它也不等于吐蕃王朝本身。因为吐蕃王朝实际上只是一个以政治和军事手段维系的政治共同体,而完全不是严格具备了上述四个要素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从地域来看,藏民族所据的以西藏高原为中心包括甘青及川西和滇西北高原在内的整个青藏高原地域,虽然在吐蕃王朝赤松德赞时期已经初步形成,但严格地说,当时吐蕃对甘青及川西和西北高原等东部地域的统治则仅限于武力征服的形式,远未得到巩固,更没有达到文化或种族上的“一体”。而这一地域的真正巩固并最终成为藏族文明圈,乃是在吐蕃王朝崩溃以后的五代、宋、金时期才逐渐完成的。同样,松赞干布时期,西藏高原虽已形成统一的文字-一藏文,但当时藏文与藏语的使用还主要只限于吐蕃本土地区,分布于甘青及川西高原一带的吐谷浑、党项、白兰诸羌部都各自使用着自己的语言,河陇一带则主要为使用汉语的汉族聚居区。以后,随着吐蕃王朝对这些地区的征服和占领,藏文藏语可能在这些地区得到了一定程度或一定范围的使用,但藏语和藏文最终成为整个青藏高原范围一种统一和通行的语言,则是在吐蕃王朝以后随着大量吐蕃部落在东部地域的扩散、巩固和发展,尤其是随着藏传佛教不断由吐蕃本土向东部地域的传播和渗透才最后得以完成的。

 

  其次,以藏传佛教和本教信仰为核心的宗教文化及其习俗,作为藏民族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同样形成较晚,至少在吐蕃时期尚未形成。在达磨灭佛以前,即所谓藏传佛教“前弘期”,本教和佛教的流行地区还主要限于吐蕃本土地区。而且,佛教自松赞干布时传人吐蕃后,对原有的土著宗教——本教形成很大的冲击,导致了激烈的佛、本之争。但在当时,佛教还主要流行于社会上层的贵族、大臣之间,远未成为一种全民的信仰,佛、本斗争往往也被贵族、大臣们利用作为扩大其政治权利的手段。藏传佛教真正成为一种全民的信仰,成为藏民族一种共同的文化特征和“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是在10世纪以后,即“后弘期”才逐渐完成的。在“后弘期”,藏传佛教不仅深入到了一般民众之中,成为全民的基本信仰,而且随着藏传佛教向甘青及川西高原等东部地域的广泛传播和渗透,也大大加速了东部地域的吐蕃部落对其它民族的同化进程,从而最终将吐蕃本部居民与辽阔的东部地域居民在文化和心理上溶铸成为一个整体。
  至于藏民族的“共同经济生活”,即基本一致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自然应该是伴随其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文化和心理素质逐渐形成的过程中而形成的,它与前三个要素应是基本同步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藏民族形成的时间既不是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诸部之时,也不是吐蕃王朝时期,而应该是在吐蕃王朝灭亡以后到13世纪以前这一历史时期,确切地说,藏民族的最终形成时间,大约是在公元11~12世纪。


  关于这一点,从古藏文文献中所记载的吐蕃自身称谓的变化上,也可找到非常有力的证据。古藏文文献将吐蕃王朝以前的雅隆部落及其王系称为“悉补野”部。这一称谓曾一直沿用于吐蕃王朝早期。但古藏文文献对吐蕃王朝及其疆域和民族,在赤松德赞在位及其以前,则通称为“蕃”。如现存吐蕃碑刻中年代最早的《恩兰·达扎路恭纪功碑》此碑立于赤松德赞在位时期(755-797年),碑中即有“蕃境黔首”、“向蕃地纳赋”、“蕃兵”等字样。这里的“蕃”,实指吐蕃本土(今西藏地区)。大约在赤松德赞以后,便同时出现了“吐蕃”和“大蕃”的称谓。如821年(长庆三年)立于大昭寺门前的著名的《唐蕃会盟碑》中,就出现有“大蕃圣神赞普”、“大蕃大论”、“大蕃彝泰七年”和“吐蕃逻些”等字样。据藏文史籍解释,这里的“吐蕃”乃指其本土,故称逻些(今拉萨)为“吐蕃逻些”,而“大蕃”则是指包括吐蕃本土在内的各属部地区,即当时吐蕃王朝的整个疆域及其民族。“大蕃”一名的出现,标志着吐蕃本土及其各属部辖境在政治、军事上结成一个整体,同时也标志藏民族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吐蕃”与“大蕃”两种称谓并行的状况曾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并为其周边政权和外族所袭用。《辽史》记载1048年(辽重熙十七年)遣使来辽的即有“大蕃”、“小蕃”、“吐蕃”、“西蕃”诸国。从这些名称的并列出现来看,当时对青藏高原地区吐蕃部落及其割据政权的称谓是相当混乱的,它们各自的内涵也极不固定,这可能是吐蕃王朝灭亡后其原有疆域内所出现的割据分裂状态的一种反映。到13世纪初叶,萨迦法王萨迦班智达贡嘎坚赞在由凉州写给乌斯藏纳里速各地僧俗首领的信中,首次使用了“操蕃语之众”来称呼分布于青藏高原各地的吐蕃部落及其割据政权。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基本概括了藏民族特征(即共同语言),内涵极为明确的称谓。这一称谓的出现,意味着当时青藏高原各地的吐蕃部落及其割据政权尽管还处于分散割据的状态,但他们所使用的语言已趋于统一(这显然同“后弘期”藏传佛教在各地的广泛传播和普及有极大关系),并且在这种共同语言的基础上已获得了彼此之间的认同。实际上,这正是萨迦班智达得以将当时青藏高原各地的吐蕃部落及其割据政权统称为“操蕃语之众”的直接背景和基础。一个民族的形成与否,往往取决于两点。第一,这一民族的人们是否彼此认同;第二,其它民族是否按照其本民族对自己的认同去认同他们。从这一意义上说。“操蕃语之众”这一包含了认同感的称谓的出现,显然可以认为是藏民族业已形成的一个标志。


  由上可见,藏民族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从“悉补野部”,到“蕃”,到“大蕃”,最后到“操蕃语之众”这样的发展过程。无可否认,藏民族乃是以最初的雅隆悉补野和吐蕃本土(西藏高原)诸部为核心,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扩张、征服和融合,这个核心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从而最终将整个青藏高原地区的众多部落和部族融汇成为一个整体,形成了一个多元化构成的统一的民族。
  根据藏民族的上述内涵和特点,我们大体可以将藏民族的形成过程归纳为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悉补野部到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诸部。这一阶段可以说是藏民族的内核逐渐酝酿和形成的阶段。松赞干布以前,吐蕃全境(今西藏高原地区)大致分布着大小不一的十余个部落,它们彼此各自为政,不相统属。但它们之中当时已形成三个势力较大的部落,即位于雅隆河谷的悉补野部,位于雅鲁藏布江北岸的苏毗部和位于藏西北地区的象雄部。从公元6世纪到7世纪初,雅隆悉补野部逐渐崛起,并开始向北发展。经过松赞干布父子两代的卓越经营和开拓,悉补野部先后征服了达布、工布、娘布、苏毗等邻近诸部,将势力扩展到雅鲁藏布江南北,控制了今天的整个卫藏地区。大约在644年,松赞干布又最后兼并了西边强大的象雄部落,从而最终统一了吐蕃本土。吐蕃王朝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建立并向外扩张的。


  但是,松赞干布在统一吐蕃本土诸部基础上所建立的吐蕃政体,很大程度上还属于部落联盟的性质,远不是民族的共同体。尽管松赞干布在被征服的苏毗、象雄故地分别设置了“茹”和“东岱”的军政区划,然而苏毗和象雄等部落自然并未因吐蕃的征服而归于消灭,实际上这些部落在被征服以后,其部落、编制、居住地乃至首领等都依然一仍其旧,只是在军事、政治行动上服从吐蕃政权而已。关于这一点,从整个吐蕃王朝时期苏毗和象雄都始终作为与“吐蕃”相并列的部落名称而见于史籍记载可得到充分的证明。如贞观十一年“弄赞(松赞干布)怒,率羊同(象雄)共击吐谷浑。”(《新唐书》卷216《吐蕃传》。)842年,“思罗(吐著宰相)发苏毗、吐谷浑、羊同等兵,……苏毗等皆降。“由于苏毗和象雄等部在吐蕃王朝的政体中保有较大独立性,它们有时不甘受吐蕃控制,也发生单独投唐的事件。《资治通鉴》载,755年,“苏毗王子悉诺逻去吐蕃来降。”吐蕃王朝时期,苏毗、羊同与党项和吐谷浑同被称为“吐蕃外四族”,也说明它们当时作为独立的部族还尚未被融合和同化。不过,在吐蕃王朝晚期,敦煌藏文卷子P·T1083号中已将沙州的苏毗人部落称为“蕃苏”,P·T1089号卷子还记载沙州的苏毗部落在告身、官职序列方面同吐蕃人享有同等待遇。说明它们已被吐蕃人当作同族看待。


  吐蕃王朝以后,苏毗和象雄都逐渐不见于史载。也就是说,这两大部落最终被融合掉,应是在吐蕃王朝灭亡以后。   不过,松赞干布对吐蕃本土的统一,标志着首次用政治、军事的手段将吐蕃本土过去处于分散和独立状态的各部落联系成一个整体。被统一后的苏毗和象雄等部虽然保持了一定的独立住,但它们的居民被纳入吐蕃军队的建制。它们原有的首领和重要家族成员则累世与皇室通婚,成为外戚贵族,即所谓“尚”,并世居高位。如驻河陇的吐蕃守将“婢婢,姓没卢,名赞心牙、羊同国人,世为吐蕃贵相。”此外,吐蕃王室还通过各部族首领之间或君臣之间频繁的议事盟誓制度,来作为维系部落与部落之间、部落与王室之间的胶合剂。这一切都表明,苏毗和象雄等部落实际上已经成为吐蕃王朝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吐蕃本土诸部在政治、军事上的这种统一,标志着它们已经被纳入同一熔炉之中,从而成为了后来构成藏民族的基本内核。


  第二阶段,吐蕃王朝阶段。这是藏民族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假如说,松赞干布对吐蕃本土诸部的统一构成了后来藏民族的基本内核,那么,吐蕃王朝期间通过向外扩张和征服而完成的对整个青藏高原地区众多部落和部族的统一,则可以说已经为藏民族在这一地域内的形成奠定了最直接的基础。毫无疑问,吐蕃王朝本身经历了从“蕃”到“大蕃”的发展过程,而这一发展过程完全是凭借其长期不间断的武力扩张和对周边尤其是对东部地区众多部落和部族的征服来实现的。包括了吐蕃本土及东部各属部地区的“大蕃”,至迟在赤松德赞统治时期已经形成。“大蕃”的地域基本上包括了整个青藏高原的自然范围及其部分外围地区,即大体相当于今天藏族的分布地域。因此,“大蕃”的形成,实际上标志着吐蕃王朝对整个青藏高原地区及这一地区内众多部落和部族的统一。这些处于“大蕃”疆域内的被征服部落和部族,主要有吐谷浑、党项、白兰以及分布于横断山脉区域(即川西高原和滇西北高原一带)的东女、邓致、岩昌、白狗、嘉良夷、哥邻等众多氐羌部落群体。此外,这些部族(包括沦为吐蕃奴婢的大量汉人)不仅向吐蕃纳税,(见敦煌卷子S9156号。)成为吐蕃的属民,而且还往往被直接纳入吐蕃军队的建制,去对外作战。如638年,吐蕃“进兵攻破党项及白兰诸羌,帅其众二十余万,顿于松州西境。”(《旧唐书》卷196《吐蕃传》。)787年,“吐蕃帅羌、浑(吐谷浑)之众寇陇州”,并将这次俘获的汉族男女万余人分隶于党项和吐谷浑。“显庆中,白兰为吐蕃所并、收其兵为军锋。”《新唐书·党项传》云:“龙朔后,白兰、舂桑及白狗羌为吐蕃所臣,籍其兵为前驱。”吐蕃兵源不足时,还征发其俘获的汉人去当兵,《新唐书·吐蕃传》载:“初吐蕃盗塞,畏夏春疾疫,常以盛秋,及是得唐俘,多厚给产,质其孥,故盛夏入边。”当时,被吐蕃所统治的各部族地位是各不相同的。大体而言,党项和吐谷浑的地位较高,从他们与苏毗和象雄同被称为“吐蕃外四族”来看,可能意味着他们在吐蕃王朝政权中大体享有与苏毗和象雄相同的待遇,其余各部族地位稍次,而地位最低的要数汉人。史载。“……吐蕃即得河湟之地,土宇日广,……故得河陇之士约五十万人(汉人),以为非族类也,无贤愚,莫敢任者,悉以为奴仆。”不过。尽管如此,这些吐蕃所统治的众多部族同被编为吐蕃军队,在政治和军事行动上均服从于吐蕃王朝。这表明它们本身已成为吐蕃王朝及其军事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在吐蕃王朝时期,吐谷浑、党项与苏毗、象雄一样也都成为与吐蕃王室通婚的部落。《贤者喜宴》ja函载:“为了生育王子,松赞干布又娶……木雅(党项)王之女如拥妃洁莫赞,……总娶王妃五人。”对吐谷浑,吐蕃王室不仅将赞蒙(公主)嫁给吐谷浑王,同时吐蕃赞普也娶吐谷浑公主为妃。《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贤者喜宴》、《西藏王臣记》都记载赞普芒松芒赞的王妃中有阿夏萨芒姆吉赤嘎(即吐谷浑公主)吐谷浑被吐蕃灭亡后,原吐蕃妃所生的吐谷浑王子坌达延赤松受到吐蕃的重用,称“外甥”,他曾多次参加吐蕃大臣的“集会议盟”,并为吐蕃“征吐谷浑之大料集。”689年,吐蕃王室又将赞蒙墀帮嫁吐谷浑王为妻(此王待考)。728年,吐蕃王朝还“任命外甥吐谷浑小王、尚·本登葱、韦·达扎禄恭三人为大论。”这说明吐谷浑王室成员同样在吐蕃政权中取得了很高的职务。由此可见,吐蕃王朝不仅在政治和军事上依赖于吐谷浑和党项等属部,同时也以婚姻作为联系这些属部的重要手段,这无疑在文化心理和血缘上加速了吐蕃对这些属部的同化进程。


  另一方面,为了有效统治东部地区各属部和不断向唐进攻,吐蕃在其东部疆域驻有大量军队。如吐蕃占据河陇后,在当地驻军即达20万左右,约占吐蕃军队总数的三分之二。这些军队其主体多由来自吐蕃本土的各部落组成,它们的既是军政组织,又是生产单位。史载:“虏法,出师必发豪室,皆以奴从,平居散处耕牧。”因此,这些以部落为单位的吐蕃军队的每一次东征,实际上都是一次民族迁徙活动。这些吐蕃军队与东部地域各属部居民相互杂处,在文化上彼此交流和影响。如驻守于河陇一带的吐蕃人和苏毗人曾大量掠夺汉人妇女为妻,或使用汉人妇女为奴婢(如敦煌藏文卷子P·T1083号“沙州汉户女子每为蕃苏部落及个别象论以婚娶为名,掳掠而去,多作为奴婢”,王建《凉州行》“多来中国收妇女,一半生男学汉语),”使一部分汉人被同化于吐蕃人当中。此外,吐蕃还在东部征服地区设置统治机构,进行直接统治。如吐蕃在与唐朝交界地区安置了许多军事人员,长期驻守,这些人员藏文史籍称“嘎玛罗”。(《安多政教史》,吴均等汉译本,甘肃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P22。)在河陇地区则设置德论康且波一人和通颊数人,(《吐蕃文献选集》P1287。)并建立了三个系统的管理机构:通颊——部落系统,军镇系统和议事会议系统。(王献军《唐代吐蕃统治河陇地区汉族琐谈》,载《西藏研究》1989年2期。)这些措施同样有力地加强了吐蕃对其各属部地区居民的融合和同化。


  吐蕃王朝对青藏高原诸部实现的军事征服和政治统治,虽已在相当程度上促成了征服与被征服各部彼此间的融合和同化,但是,毫无疑河,军事征服和政治统治本身并不等于融合与同化过程的最终完成。在吐蕃王朝时期,吐蕃与各属部之间显然还尚未融合成一个统一的民族。不过,吐蕃王朝对青藏高原诸部的统一,用政治和军事的手段将它们联结成一个整体,并在此基础上发生了相当程度的融合,这无疑已经为以青藏高原范围为基本地域的藏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初步的格局。因此,对藏民族的形成来说,吐蕃王朝时期有如已将无数分散的支流纳入了同一个大的河床,虽然这些支流还径渭分明地保留着各自的面貌,但它们终将融为一体的趋势却已成定势。


  第三阶段,从吐蕃王朝灭亡以后到13世纪以前。这一阶段是藏民族最终形成的阶段。吐蕃王朝灭亡后,其东部域内众多的吐蕃移民部落和原驻守的大量吐蕃军队及随军奴隶大多无能力返回吐蕃本土。史载其“无所归,共相啸合数千人,以温自号,居甘、肃、瓜、沙、河、渭、岷、廓、叠、宕间。”(《新唐书》卷216《吐蕃传》。)这些吐蕃部落及其随军奴隶在今甘青及横断山脉区域一带广为扩散,因此,在这一地区遂形成了吐蕃人与吐谷浑、党项诸羌部及汉人相互杂处的局面。所谓温末义军,实际上是以吐蕃奴部为主体,同时包括了汉族奴隶、吐蕃平民及吐谷浑、党项等居民在内的一支由各民族混合组成的队伍。(敦煌遗书斯坦因编号《张义潮进表》云:“温末百姓本是河西陷没子将……,”可见温末中有汉族奴隶。《资治通鉴》卷25咸通三年条云,温末起,“吐蕃微弱者反依附之”。)其中汉族奴隶、吐蕃平民及吐谷浑、党项等部民,原来并不叫温末,只是在温末起义后,他们参加了起义队伍,因而也被统称为“温末”了。(周伟洲《温末考》,《西北历史资料》1980年2期,[内刊]。)敦煌石室出土的咸通九年(868年)刻本《金刚般若波罗密经》帖里的文书云。“河西诸州,蕃(吐蕃)、浑(吐谷浑)、温末(吐蕃奴部)、羌、龙狡杂,极难调伏。”(万斯同辑译《唐代文献丛考》,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P91。)《敦煌石室遗书》第一集《张氏勋德记残卷》亦云:“河西创夏,犹杂蕃、浑,言音不同,羌、龙、温末雷威慑伏。”可见当时河湟一带已完全形成了吐蕃、羌、吐谷浑及汉人相互杂处的局面,不过当时他们彼此之间“言音不同”,说明他们还尚未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


  但是,由于吐蕃王朝时期,吐蕃对吐谷浑、党项诸羌及河陇汉人进行了长达百余年的统治,使它们在相当程度上已受到吐蕃文化的同化,加之吐蕃王朝灭亡后,大量的吐蕃部落在甘青及川西高原一带广为扩散,所以这一地区当时依然成为了以吐蕃居民及其文化为主体的吐蕃文明圈。正因为如此,当吐蕃全境因吐蕃王朝灭亡而陷于分裂割据之际,在这一地区先后出现的乃是以吐蕃人或吐蕃部落为主体的政治势力和割据政权。如温末义军、凉州六谷部政权、河湟的角厮罗政权等都无不如此。即便是由党项人建立的西夏政权,也带有很重的吐蕃文化色彩。这些吐蕃性质的割据政权在甘青一带的形成和发展,无疑大大加强了当地吐蕃居民与各部族居民之间的融合和同化进程。不过,与吐蕃王朝时期不同的是,在这一时期甘青地区的吐蕃割据政权中,吐蕃居民与其它各部族居民之间已经不是征服与被征服或统治者与属部的关系,相反,他们的地位已基本趋于平等。因此,他们之间的融合和同化已不是通过政治、军事等强制性的手段来实现,而主要是通过彼此杂居,在经济生活方面相互依存,在文化和心理上彼此影响和渗透,在血统上因彼此通婚而不断混同等民间的、自然交往的方式来实现。尤其是从10世纪以后,随着“后弘期”藏传佛教的复兴,藏传佛教文化不断由吐蓄本土向甘青及川西高原地区广泛传播和渗透,这不仅使该地区各部族居民逐渐在文化心理素质和语言(宗教的传播总是以语言为媒介)上趋于了统一,而且最终使这一地区的文化与吐蕃本土的文化成为一个整体。从这一意义上说,“后弘期”藏传佛教在整个青藏高原地区的传播和普及,对藏民族的形成无疑起到了关键性的文化凝聚内核的作用,它应是青藏高原的居民在其共同的地域以及共同经济生活基础上已经形成共同文化心理素质、共同语言的重要标志,也应是藏民族最终形成的重要标志。


  由此可见,藏民族作为一个统一的民族,乃是吐蕃王朝灭亡后通过大量吐蕃部落在原吐蕃王朝征服地域(青藏高原范围,尤其是甘青及川西高原地区)与原吐蕃王朝征服的各部族居民经五代、宋、金长达几个世纪的相互杂处、共同生活及血缘上的彼此混同,尤其是通过“后弘期”藏传佛教在整个青藏高原地区的广泛传播和普及之后而最终形成的。《安多政教史》在记叙川西北及甘青一带的历史时云:吐蕃“从军中挑出九名勇士,率部驻扎在霍尔与藏区之交界处,令其弗接藏王圣旨,不准返回。因之,他们的后裔就称嘎玛罗。多麦南北地区的藏族人,均是藏王遣驻彼地的边防将士之后裔。当地语言中亦保留了相当多的古藏语成份。”宋人著作《邵氏闻见前录》卷13亦载:“吐蕃在唐最盛,至本朝始衰。今河秦、邈川、青唐、洮、岷水至阶、利、文、政、绵州、威、茂、黎、移州夷人,皆其遗种。”宋朝边将王韶也云:“泾原、秦风两路蕃兵及洮、河、岩、叠州、武胜军诸族,皆吐蕃遗种也。”《宋会要稿·蕃夷五》记:“在黎州(今四川汉源)过大渡河外,弥望皆是蕃田。”由上可见,在宋代,宋人已将分布于甘青及川西高原这一辽阔地区的居民统称为“吐蕃遗种”或“蕃”,说明当时这一地区的各部族居民已经同吐蕃居民融合为一体。由于他们在文化上表现出浓厚的“蕃”的特征,这大约正是宋人将他们统称为“吐蕃遗种”的原因。同时,他们自然也属于萨迦班智达所概括的“操蕃语之众”的行列。


  民族的形成过程,就总体而言乃是一种一体化的过程。从上述藏民族形成的三个阶段来看,藏民族的形成实际上大致可归纳为两个方面的一体化过程。其一,是从吐蕃本土的一体化(即松赞干布统一西藏高原)到整个青藏高原的一体化(即吐蕃王朝对整个青藏高原诸部的征服和统一)过程;其二,首先从政治、军事的一体化(着重表现于吐蕃王朝时期)进而逐步达到心理素质、语言方面的一体化(着重表现于吐蕃王朝灭亡后到13世纪以前)过程。这正是藏民族形成的基本轨迹。


  显而易见,从宏观的角度而言,藏民族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乃是以吐蕃为核心的文明不断在地域和种族成份上东向发展的最终结果。不过,藏民族的形成并不意味其东向发展过程的中止。恰恰相反,我们应该看到,尽管甘青及川西高原一带的各部族居民最终都被融合成一个统一的民族——藏民族,但由于该地区的许多部族在吐蕃王朝时期都曾归附过唐,在一定程度上接受过汉文化的熏染,加之他们所处地区与汉区接壤,且通过“茶马互市”及“蕃租”与汉区建立了经济上的相互协作和依存的关系,自然在文化上也较多地接受了汉文化的影响。因此,甘青及川西高原一带的藏族居民很大程度上乃起到了联结西藏本土藏族与中原汉族之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这一点来说,甘青及川西高原一带众多部族本身被融合于藏族之中,不但未削弱藏族文明发展的东向引力,相反,而是大大加强了其发展的东向引力,加强了西藏文明对中原文明的向心力。可以认为,13世纪初,西藏与中原王朝之间政治隶属关系的形成,正是以此为基础而实现的。


  此外,藏民族的形成过程还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吐蕃王朝灭亡后到13世纪以前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青藏高原地区尽管在政治上处于分裂割据、彼此不相统属的状态,但这一地区在文化上的整体性和一体化进程却不断得到了加强,并最终导致了藏民族及以青藏高原为基本地域(包括今天的西藏、甘青、川西高原和滇西北高原)的藏族分市格局的形成。藏族整体文明在青藏高原地域的形成,无疑也为13世纪西藏文明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而不是作为若干分散的局部)归属于中原文明体系,并同中原王朝发生深刻的政治、军事的隶属关系奠定了直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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