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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介绍
他长期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从事信息和新闻传播的研究工作,但是几乎从未脱离过媒体,在一个人只许有一份工作时,他就在《民主与法制》杂志当了6-7年专栏主编,接着参与创办《消费报》,担任编委,后来又担任《新闻记者》杂志常务副主编、主编达11年。 他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但却闯入法律殿堂并且乐而忘返。除早年为《民主与法制》编写过几本普法读物外,他的主要学术结晶是媒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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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永征
有感于局长不敢回答“宪法大还是纪律大”
来源:网络转摘 作者:魏永征 点击:10537次 时间:2009/12/25 13:02:12
近来各地新闻管理部门为了配合国家核发记者证的工作,都在举办新闻记者培训班。大前天在某地举办的班上,有位局长讲授宣传纪律,有记者向局长提问:“是宪法大,还是纪律大?”这位局长居然不作正面回答,来了个“外交词令”,说是:如果你对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就说明你还不符合评级条件,云云。

    对于局长的这种“机智”,我并未感到佩服,反而觉得有些苦涩。

    宪法大还是纪律大呢?这个问题本来是很明确的。当然是宪法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以上话语,不仅载于神圣的宪法,而且前总书记江泽民同志、现总书记胡锦涛同志都在正式场合讲过,贵为局长,怎么会不知道呢?纪律是什么?纪律只是一定组织(政党、政府或者各种单位)制定的约束自身成员的行为规范。纪律非但不许同宪法相抵触,而且也不许违背任何法律规定。比如最高的纪律处罚只能是强制离开本组织,即开除。纪律不许剥夺他人的合法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不许侵犯宪法所规定的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否则这种纪律规定非但无效,而且要是强制执行的话,行为人很可能构成违宪、违法、侵权甚至犯罪行为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为什么这位局长把这样的常识性问题当成“敏感”问题回避回答呢?我想到两种可能:

    一是也许在他的头脑里还没有完全树立“宪法至上”“宪法神圣”的观念。这样人们就会有理由怀疑,他自己在制定宣传纪律的时候,有没有考虑到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规范部下的行为呢?他会不会下达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纪律、指示、命令呢?

    二是也许在他的“舆论环境”里还没有形成“宪法至上”“宪法神圣”的氛围。每个人的周围都有一个“舆论环境”,会对自己的言行形成一定的压力。如果这位局长的周围人都是只讲纪律不讲宪法和法律,那么他即使心里头认为“宪法大”,他也会有所顾忌,说不出口。
究竟为何,不便妄断。不过有一条人们可以推论(我没有聆听这位局长的讲课):就是他这个关于宣传纪律的讲课里面恐怕不会有强调维护和遵守宪法、法律的内容,而这正是最重要的纪律。

    如果他讲了,学员就不会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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